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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探课”⑱ 葛平亮副教授讲授公司法

编者按:中欧法学院是一所高度国际化的法学院,其立院之本是办好中国的法学教育,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探索路径,为国家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欧法学院推出中欧“探课”系列,展现学院中国法课程中的师生风采。

“公司法”课程是中欧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主干课。2023年秋季学期,该课程由葛平亮老师进行讲授。葛平亮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曾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获法学学士、比较法硕士、德国法学硕士和德国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公司法和破产法。除了在中欧法学院开设本课程之外,葛平亮老师还在本科开设“商法总论与公司法”、“破产法”、“民商经济法前沿”、“请求权基础(鉴定式)商法案例研习”等特色课程。葛平亮老师有丰富的德国法背景,对商法各领域,尤其是公司法和破产法的相关知识颇有研究。


本学期公司法课程采取专题授课的模式,围绕公司的基本制度与基本原理展开,共分为十六个专题,主要包括公司人格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的认定、公司资本制度与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管理者的义务、公司对外代表以及股权移转等内容。课程旨在使同学们通过系统地学习,掌握中国公司法的基本规范、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同时通过对实务案件的分析和讨论,学习和掌握公司法重点条文的实践应用,并训练应用公司法条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的能力。

葛平亮老师会在每周授课前为同学们提供阅读材料,包括推荐教材中的具体章节,以及与本周讲授专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与案例,让同学们在课前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在授课过程中,葛平亮老师会结合比较法以及相关制度的历史发展,对某一制度或规范的基础知识进行讲述,通过对比中外立法差异与制度的历史沿革,使同学们形成对该制度更加完整和深刻的认识。此外,葛平亮老师还会结合典型案例以及我国最新立法动向,着重讨论某一制度或领域存在的争议问题,拓宽同学们的视野。如葛平亮老师以华电公司决议撤销案为例对股东表决协议的强制履行问题进行了分析;在讲述公司的公积金制度、特别股制度、授权资本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等内容时,葛平亮老师均结合《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并与大家展开了讨论。这样的授课模式既能进一步巩固同学们对公司法基础知识的掌握,也能促进同学们对相关制度的争议问题及当前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在上课时,葛平亮老师注重与同学们交流,鼓励同学们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引导同学们进一步思考,不断完善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同学们在畅所欲言的过程中,不仅思维能够受到启发,学习也很有收获感。在课后,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葛平亮老师也会进行耐心且详细的解答。无论是可读性极高的课前阅读材料,还是清晰简洁有条理的课件,都能体现葛平亮老师课前备课的认真负责;丰富的教学内容、深入浅出的知识点讲解和轻松的课堂氛围也展现了葛平亮老师卓越的教学能力。

葛平亮老师曾在“师箴”栏目中与大家分享道:“‘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句名言来自拉丁文谚语‘Amicus Plato, sed magis amica veritas’,其英文含义是‘Plato is my friend, but the truth is more my friend.’希望同学们在大学期间能与老师为友,与书籍为友,与真理为友;能够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只向真理低头。”在葛平亮老师的教导下,同学们不仅掌握了公司法的学科知识,也提高了在公司法视角下独立思考相关问题的能力。

图文:毛崟蘂 2023级双硕士

责任编辑:吴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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