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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探课”⑥ 朱伟一教授讲“证券法”

编者按:中欧法学院是一所高度国际化的法学院,其立院之本是办好中国的法学教育,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探索路径,为国家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欧法学院推出中欧“探课”系列,展现学院中国法课程中的师生风采。

中欧法学院证券法课程由朱伟一教授讲授。老师毕业于南京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英国语言文学学士和J.D.学位,纽约州律师资格,曾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作,著有《证券法》《法学院》《听风听雨》,为《南方周末》和《上海证券报》长年撰写过证券市场和证券监管方面的专栏文章。

证券法课程具有比较法研究视野,侧重案例教学和互动讨论,课堂氛围严肃活泼,受到同学们的欢迎。课程分为十三讲:证券的定义、发行、并购、资产管理、金融期货、内幕交易与操纵、证券交易场所(多层次市场)、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司治理、ETF(证券市场变局)、证券监管、民事索赔。

教学方式:讲解、自我思考、多视角讨论

老师注重培养自我思考能力和探讨能力,强调互动式学习与多方位思维。阅读材料包括中美两国经典判例、案例以及最新判例和案例,兼顾理论性和实务性。同学们课前阅读,标出主题和对案例的疑惑之处,课上提出问题并开展讨论。课上老师则反复变换视角提问,引导同学探讨不同可能性。老师对判例、案例做拆棋式讲解,推演各种可能,并厘清证券法的基本理论框架。证券法涉及各种金融交易,错综复杂。证券法一课介绍案例中的各种证券交易,结合证券业务分析法律问题。

比较法案例教学

法律分析重在不同视角。阅读英语原文判例,用汉语讨论评判,本身就有不同视角。课上老师引用域外判例和相关立法,并通过图解简明扼要地为同学们梳理出重点。通过域外研究的视野,对证券法做了横向比较,有助于理解和体会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此外,通过阅读与研讨域外判例,同学们掌握了一些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和英语语言技能,为后续的欧洲法课程学习打下基础。

平易近人的老师与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

老师谦逊平和,亦师亦友,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同学,工作孜孜不倦。课上、课间、课前和课后,老师总是热情细致地回答每位同学提出的问题。老师平易近人,造就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便于老师与同学们、同学与同学之间进行深入交流。

老师在其所著《证券法》中有个比喻:“证券法细则为王,经常以细则否定原则,有时甚至难以自圆其说。如果将证券法比作一条河流,这就是一条不断泛滥、左右改道、堤坝越建越高的河流。”证券法也是一条潜流密布、暗潮汹涌的河流。老师的证券法课则如同一叶扁舟,载送来者抵达进退自如的彼岸。


文字:赵铭 2021级双硕士

图片:张妍 刘秩君 2022级双硕士

责任编辑:马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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