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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

简介

中欧法学院研究生会的职能范围如下:

代表我院全体学生的权益,对内为中国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实践等各方面服务,倾听学生心声,对于合法、合理的要求,应当及时予以满足,在超出自身权限时应当报告学院;对外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配合学院老师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使学生与学院之间能够保持信息交流的通畅,为学院全面了解学生的动态需求,及时出台解决方案提供保障。同时,本会还应加强与本校其他学院研究生会和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组织的沟通与合作,重视与社会团体、研究单位的联系,努力为全体同学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提供机会、开创平台。

中欧法学院研究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

本会设立行政宣传部、学务推进部和文体活动部、志愿服务部四大职能部门。本会共三名主席团成员,每个部门设一至三名部长团成员。

主席团采取集体负责制。

主席团负责本会整体工作运转的统筹,对各部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并与学院进行沟通和协调。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分工由主席团成员集体讨论,并向全体在校生公布。

各部具体职能分工如下:

(一)行政宣传部:主要负责本会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财务收支预算与执行、重要会议的记录工作及年度部门考核的辅助工作;承担本会的宣传职能,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二)学务推进部: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学院学术、就业、学生事务相关的活动,如“津梁讲堂”系列讲座、“职业之路·精彩起航”系列讲座等。

(三)文体活动部:主要负责学院体育活动和文艺活动的组织与筹备,如组织策划学院文艺、体育等类型的活动,如羽毛球轻松赛、阳光徒步、趣味运动会、文艺晚会等。

(四)志愿服务部:主要负责组织服务学院重要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和策划举办有中欧法学院特色的公益志愿活动,并为志愿者提供相应培训及后勤保障服务。

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建设本院研究生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发挥服务同学的作用,为把中欧法学院构建成为国际化的法律学习平台、中西结合的文化交流阵地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