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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简介

为庆祝法大建校70周年,传承法大文化,传递法大精神,突出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中欧法学院推出中欧特色课程巡礼系列,全面介绍中欧法学院的特色课程。

学院定位:国际法律人才的“蓄水池”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第一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2008年10月23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先生和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莅临庆典并致辞。

中欧法学院立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培养德法兼修、通晓中欧法律、具有国际视野、知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高端国际法律人才的新路径。办学过程中坚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以我为主、突出特色,持续引进欧洲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建院至今,累计招收来自全球26个国家的1743名学生,其中中国学生1567名,国际学生176名。已培养中国籍硕博毕业生1177名,学生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别是国家亟需的国际法律服务实践。

培养模式:中欧法学双硕士

中欧法学院采用中欧法学双硕士的培养模式。学制三年,学生毕业时分获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授予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目前,学院招收中国法硕士的专业分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学生第一年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修读英文欧洲-国际法课程,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参加实习与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中欧法学院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重视国际思维、国际法律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等系统性的培养。

培养特色:学贯中西法律人才的课程体系

中欧法学院致力于成为国际法律人才的“蓄水池”,打造培养学贯中西法律人才的课程体系。中国法学位的课程设置与培养,遵循教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规定。汉堡大学学位的课程设置与培养,依据汉堡大学相关的培养和考试规定以及欧盟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学生完成两个学位的学习最终取得双硕士学位。

扎根中国、以我为主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从课程设置和学生培养上,高度重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欧法学院双硕士第一年学习中国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36课时、2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等三门综合素质思政类课程,均作为培养方案的学位公共课,全体硕士生需要修读。

夯实中国法学功底,培养宽基础、通用型、应用型国际法律人才

中欧法学院培养宽基础、通用型、应用型的国际法律人才。通过特色鲜明的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经过三年的系统学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突出的外语能力,既通晓我国法律和国情、又通晓欧盟法和国际法,并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往能力、具有国际思维、具备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

中方课程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组和教育部相关改革要求,注重宽基础,加强一级学科基本理论的培养。“法理学和法律方法”、“宪法和宪法诉讼”、“民法总论和合同法”以及“刑法专题研讨”等核心课程为全体硕士生的学位课,每门课48课时3学分。此外,每个专业,学生有本专业的专业主干课。以民商法学专业为例,“公司法”为专业主干课,同时建议学生选修“物权法”、“侵权法”、“婚姻法”等专业相关课程。民商法学专业的同学,同样可以选修中欧法学院其他六个专业的相关课程。通过宽基础、通用型的培养,使得学生有机会打通专业分割,培养通才素质,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职业能力。

中欧法学双硕士的培养体系是一个逐步探索、优化的过程。从2021级双硕士开始,中欧法学院研一的外方英文课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到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比重。研一的全英文课程一共开设六门,包括学位核心课“法律研究与写作”、“法律推理和论证”,比较法学专业主干课/其他专业选修课“比较法”,选修课“国际商法”、“谈判与合同起草”以及跨一级学科选修课“欧洲联盟:从起源到英国脱欧”等。中欧法学院硕士生学习过程中大量阅读英文法律文献成为常态,参加全英文课堂讨论、进行全英文笔试、口试,撰写全英文硕士论文。这些融合,使得学生具备法律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毕业后可以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处理涉外法律实务。

谢立斌教授、Susan Wintermuth教授与中欧法学院学生

融通中外、突出特色

外方课程上,中欧法学院持续引进欧洲优质教育资源。中欧法学院双硕士中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具有系统性,并且任课老师即为欧洲高校现任授课教师,授课内容实时更新,可以把欧盟法的优质、前沿的教育资源第一时间引进到国内。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不是仅关注某个国家的法律,而是以欧洲法律传统、欧洲一体化和法律统一的趋势为背景,从历史、文化和制度层面介绍欧盟法和国际法,总学分是60个ECTS学分。包括4个单元必修课和1个单元选修课,每个单元由若干门相近或者相关课程构成。必修课分为国际公法与人权、欧盟法、欧洲商法、国际商法四大单元,包括:国际公法基础、国际组织法、欧洲人权法、欧盟法律基础、竞争法、欧洲公司法、破产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国际金融市场与监管、国际贸易组织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课程。选修课包括中欧跨境投资、国际商事仲裁等。

整个课程构架如下:

学院师资多元化。中方师资主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外方师资来自欧洲13所名校,包括德国汉堡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包括欧洲著名学者:Van den Bossche教授(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成员)、Ignacio Tirado教授(世界银行专家)。从2008年至今,来自欧洲12个国家的外教累计在中欧法学院授课837人次。

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院院长Bernard Tilleman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为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硕士讲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课程。

培养过程高度重视国际化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双硕士的培养,合作的机构来自欧洲12个国家的13所高校,以及中国的3所高校。学生的培养跨越中国和欧洲多个校园。学院重视中外学生的双向交流,课程设置上坚持中外学生高度融合的教学模式。

国际法律能力的培养

学院认为,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是系统的国际法律能力的培养,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关键环节。中欧法学院开设“法律研究与写作”的必修课,指导学生撰写英文文书,进行规范的文本引注和写作。此外,2021级的培养方案,增加了“法律推理和论证”、“谈判与合同起草”,加上原有的“涉外律师实务”,均致力于培养学生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实践课程的教师,具有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如“涉外律师实务”课程的授课人员,基本为红圈律所的合伙人,多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此外,模拟法庭等凸显涉外法治特点的教学方式在中欧法学院培养上大规模普及。每一位中欧法学硕士生均需要参与两次模拟法庭,一次为宪法诉讼模拟法庭,一次为国际商事模拟仲裁。中欧法学院鼓励学生参与以国际法规则适用为核心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和社会实践,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开拓国际视野。通过国际化实践竞赛,加深学生对于国际规则的理解,为国际法律人才的成长提供实践平台。中欧法学院组织学生代表队参加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模拟投资仲裁赛FDI等比赛,鼓励学生提升涉外实践能力。

2021年8月,中欧法学院国际模拟投资仲裁赛代表队获得第二届“国际模拟投资仲裁深圳杯”竞赛全国冠军

除课程外,中欧法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涉外法律实务人员以讲座、研讨、模拟法庭等形式,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国际视野。国际法律职业讲座自2013年起,已办14场,凸显“学贯中西、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纳入学分体系,促进课程设置及教学模式多元化。受邀嘉宾皆为有多年国际工作经验的涉外法律职业精英。讲座通过分享主讲人在政府外事部门、国际组织、国际律所及跨国公司的工作经验,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拓宽就业渠道。

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中欧法学院将持续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切实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融通中外优势育人才,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努力实现提质增效,不断推动人才培养的改革。

撰稿| 马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