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14:00,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雷教授、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芒教授分别发表致辞,秘书长凌维慈教授回顾了上届年会的亮点和成果。

李洪雷副会长首先代表行政法学研究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肯定了专委会自成立以来在推动行政法案例研究和培养青年学者方面的成就。他赞扬了专委会对提升研究水平的贡献,并表达了对会议成功和中国行政法案例研究繁荣发展的祝愿。

朱芒主任在致辞中强调了案例研究的多样性和对法学方法论发展的重要性,呼吁与会者积极参与并贡献研究方法和思路。

凌维慈秘书长回顾了第三届年会的举办情况,介绍了去年的会议主题、讨论的焦点问题和收到的高质量稿件,她向全体参与者表达了深切的感谢,并期望本届年会能够带来更为丰硕的学术成果。
第一单元:行政判例的动向
第一单元“行政法判例的动向”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蒋红珍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李泠烨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副教授分别进行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郑磊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明喆讲师分别参加与谈。


朱芒教授首先进行了开场报告,他对2022至2023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行政法判决进行了全面概览。朱教授指出,这两年的判决内容广泛,涉及离婚登记、燃气经营许可、土地规划、行政协议无效确认等多个方面。他特别强调了行政行为与行政协议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了燃气管理的行政行为与特许经营协议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划与许可之间的关系问题。

李泠烨副教授在其报告中深入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湛江喜强公司案,探讨了城乡规划司法审查的新动向。她指出,尽管最高人民法院过去通常拒绝审理针对城乡规划审批编制行为的诉讼,但湛江喜强公司案显示出法院在这一领域的新思路和变化。李副教授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关注规划内容对权利义务的实际影响,而非仅仅纠结于规划行为的形式。她的报告提出了规划案件审查方法的变化,以及规划行为对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挑战。

王军副教授在其报告中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盈海公司案”为分析对象,重点分析了行政处罚中的“主观过错”问题。王副教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行政处罚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主观过错。他还分析了主观过错的认定路径,并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既往案件中的司法态度,以及“盈海公司案”在法律规范意义上的影响。

与谈环节中,王贵松教授、郑磊副教授和王明喆讲师分别就报告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疑问。王贵松教授赞赏朱芒教授的报告,认为其对理解法院判决逻辑具有重要价值。郑磊副教授分享了对案例研究的思考,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背后的逻辑和司法审查的新进展。王明喆讲师则对“盈海公司案”中的主观过错问题提出了理解和疑问,强调了主观过错在行政处罚中的重要性。



第二单元:行政协议判例的两种研究进路
第二单元“行政协议判例的两种研究进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天华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刘飞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满艺姗助理教授进行报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徐键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教授分别参加了与谈。


刘飞教授在其报告中提出了行政机关是否可以通过民事合同完成行政任务的问题,并探讨了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界限。刘飞教授从四个角度进行了分析:行政机关的行为可能仅是资产转让;行政机关有选择民事协议的自由;成文规范未明确界定行政协议和民事合同的范围;以及使用民事合同可能更好地保护相对人权利。刘教授强调,应考虑民事合同在行政任务完成中的潜力,以促进对行政协议和民事合同界分的深入理解。

满艺姗助理教授在其报告中分享了她对行政协议中违约行为的研究,通过分析1513个案件的判决书,探讨了法院如何在裁判中参照适用民事规则。她发现,大多数行政协议案件涉及征收行为,而当行政机关违约时,法院通常依照行政法律功能做出判决。满老师提出了建立行政协议违约责任处理机制的必要性,并建议应将征收补偿协议从行政协议中剥离,严格区分不同阶段的违约行为,并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

徐键教授在与谈中对刘飞教授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民事合同可以实现行政目的,即使契约内容主要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也有可能是行政协议。赵鹏教授则提出了对违约问题应区分两个层次的看法,指出行政领域的违约责任和民法中的规定存在差异,强调了政府行为动机的多样性。


自由讨论环节中,凌维慈教授对“永佳纸业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质疑案件背后是否有更深层次的考量。沈岿教授提供了关于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立法过程的信息,指出政府收购土地被视为一种征收协议。郑磊副教授强调了发展经济作为行政任务的核心性,郭一君讲师则提出了行政协议法律框架可能需要调整的观点。李龙贤副教授建议从机关法人的角度出发,探讨行政协议的性质和适用法律,以更清晰地界定行政协议的法律定位。
文字:郭华庆 2023级博士
图片:卢云开
责任编辑:陈颖芳
往期链接:
会议议程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2024年学术年会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综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