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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比较研究” 国际研讨会综述(下)

2025年11月30日,中欧法学院年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中欧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行。会议第二单元主题为“知识产权管理的域外经验与完善路径”,由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佘力焓副教授担任主持人,中欧法学院欧方执行院长Ronald Montague Silley、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宋河发教授、英国杜伦大学可持续发展法与政策中心联席主任王佳副教授、北京化工大学余俊教授、以及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杨利华教授等5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另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邓恒教授进行评议。


(Ronald Montague Silley发言)

Ronald Montague Silley作了题为《管理创新:德国和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框架》的报告,该报告主要介绍德国和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Ronald Montague Silley首先概述了德国知识产权体系,指出德国专利与商标有效性管理机构是专利与商标管理局,但该机构不针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侵权案件主要由德国法院处理。随后,Ronald Montague Silley简要介绍了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梳理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欧洲专利局(EPO)、统一专利法院(UPC)、欧盟法院(CJEU)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分割性职权。最后,他对德国和欧盟多层级、机构专业化以及覆盖面重叠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广泛政策考虑,强调应当明确知识产权机构职能划分、促进多机构跨领域协调、提升知识产权领域信息的透明度以及强化欧盟法的效率和比例原则。


(宋河发发言)

宋河发的专题报告聚焦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自身长期参与专利领域研究的工作经历,他先详细介绍了国内知识产权相关机构的实际情况——工业产权实行集中管理并划归市监局统筹、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设置存在差异等;随后,通过对比中美日德等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界定了我国相关体制的核心定位。宋河发指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该领域改革不宜简单照搬西方大综合模式,其核心特色在于突出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始终坚守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紧密结合的原则。围绕这一核心定位,宋河发针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海外专利布局不足、低质量专利数量较多等现实问题展开深入分析,最终给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建议:规范标准必要专利的善意许可谈判以应对国际纠纷、在基层层面构建跨区域执法队伍并强化技术背景人才配置、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收费制度改革,以及提升专利代理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质量。


(王佳发言)

王佳围绕英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以及对中国高效知识产权综合性管理的借鉴意义展开专题报告。她介绍了英国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框架,包括行政上以英国知识产权局为核心的专业分层治理、审查注册与行政裁决的一体化以及以证据为基础的政策制定能力,由此提出英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具有政策协调能力高度统一、统一数据支撑高质量治理、对外代表统一所带来的国际治理效率高的三个核心特点。最后,她对发言进行总结,指出英国经验对于中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与构建高效综合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包括行政统一提高协调性、证据基础增强改革质量、司法支撑提升制度稳定性、服务理念促进创新活力以及分类治理避免制度僵化。


(余俊发言)

余俊作了题为《地理标志中欧对话的制度逻辑与话语谱系》的专题报告。报告从历史角度出发,围绕中欧地理标志制度话语体系差异与特点、中欧美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对比及中国特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意义内容及国际影响、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实践与全球治理启示四部分进行。余俊强调,《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达成,不仅是两种法律制度的技术性衔接,其容许“异质性共存”的制度更为全球知识产权规则中的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可参照的制度样本。


(杨利华发言)

杨利华聚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这五个关键词层层深入地指出知识产权体制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事务,其综合性体现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多个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中。同时,她强调发改委等多部门职能交叉关联,决定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她认为,在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上政府应立足公共服务与市场监管职能,以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邓恒评议)

在评议环节,邓恒对5位报告人的报告作如下评议:第一,德国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与中国双轨制具有相同之处、英国模式对于中国借鉴十分有意义,但对于德、英的借鉴还是应当建立在中国具体体制机制上。第二,5位报告人均作出了体系化、层次清晰、具有对比性的专题报告,报告涉及议题重大,希望未来继续开展此类学术会议,助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


(付继存主持)


(杨伟东作会议学术总结)

(冯晓青作会议学术总结)

学术总结阶段由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副教授主持。我校法治政府研究院杨伟东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冯晓青教授作会议学术总结。杨伟东首先肯定了本次年度学术会议的“学者多员,内容丰富”,随后用“议题重大性”、“问题复杂性”、“方案互鉴性”对本次会议主要议题进行总结,认为本次讨论为中国建立高效综合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提供借鉴,也希望中国制度能为国际提供借鉴。冯晓青高度肯定本次会议中的对比视角,认为对比分析对于中国相关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具有启发意义。冯晓青同时强调了立足中国国情的重要性,指出研究要务实且有问题意识,要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对策。付继存致辞并表示感谢,总结了会议讨论到的问题,认为此次会议为我国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和建议,期待保持持续的交流和探讨。

文字:于清卿、叶佳淼 2025级双硕士

图片:卢云开

助理编辑:谢龙琴 2025级双硕士

责任编辑:陈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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