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
法学教育背景
1、2003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
2、2000年5月获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
3、1996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
4、1993年6月获南昌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任职经历
1、1996年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讲授民法、合同法和婚姻法等课程。
2、2008年1月—2009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项目协调人。
科研成果
1、著作
《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合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2、论文
《民办教育非营利性与财产归属》,载魏定仁主编:《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模式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结社自由与非法人社团制度》,《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03期。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国际融资》2001年第2期。
《民办学校所有权和治理结构》,《法大评论》第1卷第1辑(2001年)。
《国有企业兼并中的政府角色:个案研究》(合作),《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4期;收于江平、赖源河主编:《两岸公司法研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for Voluntary & Not-For-Profit Activity in Chin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ivil Society Law, Volume I, Issue 3 (July, 2003).
3、译作
《中世纪英国衡平法》、《宗教自由与现代国家的挑战》,载伯尔曼著:《信仰与秩序》,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主要学术活动
1、2010年9月至今,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2、2004年—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参与 “中国非营利组织立法模式研究”和“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立法专家建议稿” 课题研究。
3、2001年,参与世界银行项目“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借鉴国际经验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研究”,撰写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障碍及立法建议”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