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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毕业生论著③ 转载 | 上新 │《补贴和国家援助的概念:世贸组织法和欧共体法之比较》(“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连文怡,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201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毕业于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司仝乐,201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3年毕业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赵春蕾,现任清华大学智库中心助理研究员,201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毕业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作者说

我很高兴为本书的中译文作序。借此机会,我将这本书出版时的时代背景与我们当下的时代背景作一个比较,让我重新审视本书的主题以及它在十年后的今天的意义。

本书出版的2009年全球正处于大危机的最深渊。这一危机波及金融、经济和监管,深刻地塑造了未来几年的全球发展。奇妙的是,那年也正值世贸组织和欧盟补贴相关法律发展的鼎盛时期。这本书无疑是当时全面汇聚定义这一难题相关的所有关键法律问题和政策问题的第一本(至少是英文书中的)论著。正如我在书中所述,当年市场扩张逻辑盛行,但由于大危机的爆发以及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开始回潮,人们思考世界未来的走向,并提出了疑问,诸如市场扩张和政府干预是否是未来的新平衡或新潮流。总而言之,本书的写作得益于两大时代背景因素,即当时的全球大危机和法律发展的鼎盛。

……

自世贸组织成立几十年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第一次有兴致对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规则体系的改革开启谈判,而补贴规则则是谈判议程上最重要的议题。对于是否适合改革的质疑声有很多。并且,我们知道补贴的透明度和治理在世贸组织成立后的约25年来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另外,成员国们还是没有认识到补贴其实通常是有益的、合理的,这是一个事实(例如政府通过补贴支持应对诸如气候变化等全球共同挑战)。我们承认制定那些保证补贴的目标得以实现的同时避免补贴滥用的规则确实面临着明确的困难。但是制定具体的规则确保“有益的”补贴可以实施并没有那么困难,这方面的法律空白就显得十分刺眼了。如果分析清楚这些问题后即刻采取行动,外交官和谈判官们会面对各种难题:如何在政治上维持谈判动力?如何将谈判成果凝结为准确的法律语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本书的主题之一是分析法律如何监管补贴导致的市场扭曲以及如何认可补贴追求的公共政策目标。本质问题是公共政策目标如何通过国家支持得以实现,公共干预如何与自由市场相结合,以及如何监管以上两点。这是个反复出现的议题(世贸组织和欧盟定期讨论这些问题就是明证)。并且显然,这也是目前讨论中国体制与世界贸易体制接轨的核心所在。

我希望中译本的出版能为以上这些问题的讨论带来一些灵感,并以飨中国读者。

鲁卡•如比尼

(本文节录自《补贴和国家援助的概念:世贸组织法和欧共体法之比较》一书的中译本序)

编辑说

本书从不同(法律、经济和政治的)角度对WTO和欧盟框架下有关补贴的概念性问题进行比较法研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内获得了相当广泛的接受和认同,在国际权威期刊上不断涌现与其相关的书评,并且被WTO专家组报告所援引,系迄今为止少数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告中援引学术著作的情形。

内容简介

补贴是世界贸易体系规则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对政策制定者来说,补贴本身就非常棘手。一方面,补贴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通过有效的措施施惠于民,为社会带来实质利益;而另一方面,一些“补贴”可能产生重大损害后果,进而对市场体系产生“扭曲”效应。针对如何平衡补贴带来的利益与损害,学界存在不同观点,并常常引发激烈争论。

本书通过比较欧共体和世贸组织法律体系中国家援助和补贴的概念,集中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对补贴/国家援助进行定义的目的是什么?补贴/国家援助规则规制的范围和目的是什么?上述规制所处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通过追根溯源的方式对有关补贴的条约文本和政策导向进行探索,本书认为这两个系统可以互相借鉴经验,以实现法律适用的连贯性和针对补贴进行监管的有效性。

作者简介

鲁卡•如比尼,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经济法学教授(Reader);竞争与贸易执业律师(尤其关注对国家干预市场的监管);长期以来在世贸组织法与欧盟法领域著书立说。

译者简介(按姓氏拼音排序)

连文怡,英国班戈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汉堡大学欧洲国际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天津商业大学英语文学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和政府采购法。(第1—4章译者)

司仝乐,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汉堡大学国际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英美文学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盟法、政府采购法和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第5—6章,第12—14章译者)

赵春蕾,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汉堡大学国际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以及国际争端解决。(第7—11章译者)

目录先导

第一编 导论和基础原理

概 述

第一章 导 论

一、世界贸易组织补贴的定义和欧洲共同体国家援助的定义:主题及其重要性

二、比较世贸组织法和欧共体法

三、界定定义

四、补贴的定义以及规范范围和正当理由之间的相互影响

五、本书大纲

第二章 基础原理:补贴控制的目的

前 奏:市场、贸易和竞争

一、世贸组织和欧共体的目标

二、世贸组织补贴控制和欧共体国家援助控制的各自目标

三、世贸组织和欧共体补贴规制的运作:概述与批判

第二编 政府行为的形式

概 述

第三章 概述: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补贴

一、区分财政援助和监管措施

二、财政援助和监管之间区别的概念化

三、界定政府行为法律相关性的技术问题

四、对监管措施的法定处理

五、政府行为的形式和目标

第四章 世贸组织补贴规则下政府行为的形式

一、补贴定义的结构和归责规则

二、资源来源

第五章 欧共体国家援助规则规制的政府行为形式

一、国家援助定义的表达

二、《欧共体条约》第87(1)条的归责规则

三、资源来源

第六章 政府行为的形式: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

一、批判性分析和比较分析,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

二、关于补贴和国家援助的规定:“内部视角”

三、其他规则:外部视角

第三编 优势分析

概 述

第七章 优势分析:介绍

一、比较和基准

二、分析是如何进行的

三、优势分析的背景:市场和公共角色的重新定义

第八章 经济活动和优势分析

一、市场:一个复杂的范例

二、经济中的公共干预和市场的相互作用

三、更进一步:从困难到批判

四、结论:拯救市场范例

第九章 非经济活动和世贸组织法中的优势分析

一、税收措施

二、管理措施

三、公益

四、“减损”和“歧视”:《货物贸易总协定》第III条中的类似项

第十章 非经济活动和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优势分析

一、税收措施

二、管理措施

三、公益

第十一章 结语:目标和优势分析

一、结语:市场—补贴—目标

二、探索规范范围和正当理由之间的相互作用:关于资助公共服务的案例研习

第四编 受益人

概 述

第十二章 受益人识别

一、简介

二、两个案例研习

第十三章 “专向性”概念及其分析

一、简介

二、“专向性”概念的原理

三、专向性检测的适用

四、结论

第五编 扭曲竞争

概 述

第十四章 扭曲竞争

一、从市场准入到扭曲竞争的补贴

二、对标准的批判性解释:从贸易到竞争

三、结语

结 论

案例汇总

法规汇总

索 引

丛书编委会

主 编:李 昊

编 委:季红明 杜如益 葛平亮  黄河 蒋毅 查云飞

丛书简介

本丛书精选了欧洲各国近三五年来出版的影响力较大、业界评价较高的学术著作进行译介,较为集中地反映了欧洲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法律研究的前沿成果。涵盖领域广泛,既有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如国家法、民法、商法、刑事法、刑事诉讼法、法学方法论等,也包括具体制度实操层面且我国现在较为关注的合同法、强制法、食品法、医事法、反歧视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等。

分册如下:

《德国强制执行法》(2019年12月出版)

《反歧视法》(2019年12月出版)

《欧洲合同法》(2019年12月出版)

《补贴和国家援助的概念:世贸组织法和欧共体法之比较》(2020年3月出版)

《德国破产法》(2020年5月出版)

《欧洲刑事法:以整合为进路》(2020年7月出版)

《合同自由的兴起与衰落》

《知识产权与欧洲竞争法》

《私法比较研究导论》

《债法:法定之债》

《德国民法导论》

……


以上文章来源于中国法制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往期文章:

中欧毕业生论著② 转载 | 上新 │《欧洲刑事法:以整合为进路》(“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中欧毕业生论著① 转载 | 《知识产权与欧盟竞争法》【青蓝译著·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