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加强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国政法大学2025-2026学年兼职团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现拟选聘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数、任期
(一) 选聘人数:1人。
(二) 任职周期:1年。
二、任职条件
(一) 拥护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 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工作,了解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 应为学院在籍研究生,中国法成绩优秀,排名年级前30%,无重修记录和不及格课程;
(六) 研究生就读期间,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具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要求
(一)协助做好本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院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与交流。
(二)协助指导基层团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布置、督促、检查学院各团支部的工作,配合学院团委完成团员发展、学社衔接、组织化学习、年度考核、评优表彰等基础团务工作。
(三)每周能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坐班1个工作日以上。
(四)协助指导中欧法学院团学组织工作。
(五)完成中欧法学院团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中欧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任职期间,仍按学生身份管理,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二)中欧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任职履历由中欧法学院团委认定。
五、报名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表(PDF格式);
(二)盖有研究生院印章的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
(三)盖有中欧法学院印章的电子版中国法成绩排名证明(PDF格式);
(四)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PDF格式)。
有意参加选聘的同学请于6月3日上午9: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zoxg_cesl@cupl.edu.cn。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