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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研院通知”),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应届毕业研究生或申请学位者(以下统称“申请人”)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二、网上填报信息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一)申请人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

开始时间:2025年2月28日8时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22时(请尽早提交,以免系统延迟、卡顿等情况造成提交失败,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系统网址: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录研究生系统,统一登录入口。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

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按顺序填写并下载、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

2、预填写《学位授予登记表》。

3、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

4、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使用授权(独创性声明)。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论文题目.pdf”。

5、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详见附件一。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由学院根据认定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研究生系统中博士研究生提交高水平学术成果截止时间:2025年3月2日22时。


(二)导师在线审核毕业、学位申请

开始时间:2025年2月28日8时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24时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系统网址: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录研究生系统,统一登录入口。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

1、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2、审核《学位申请书》。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11.30,14.00-16.00(逾期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提交地点:海淀校区 科研楼A413。

注:所有须在系统中填写生成并下载打印的材料,务必保持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1、提交纸质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同时,自助打印机上打印3份成绩单(盖有红章的原件),1份装订在学位申请书的最后,2份单独交。

3、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导师亲笔签名。

4、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7本(匿名版7本),博士研究生6本(匿名版6本)。请用铅笔在每一本论文封面的左上角“编号”处写上学号。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授权声明(独创性声明)。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交纸质版论文与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与《学位申请书》中完全一致。请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印制论文,详见附件二。

5、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复印件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二项第一款第5条提交电子材料要求。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复印件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提交学术成果复印件份数要求如下:

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两份

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五份(须隐去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姓名,其中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交word版文件。以“学号+姓名+名称”命名。)

博士研究生提交高水平学术成果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6时。

提交地点:海淀校区 科研楼A413。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详见“研院通知”。

申请人提交学位(毕业)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专家评阅环节,经评阅达到通过标准的,方可进入答辩程序。答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本学期所有学位申请人(含延期再次申请学位的)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查、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请申请人持续关注相关环节审查结果。


五、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经本人及导师确认后完成以下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研究生系统)

1、填写并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同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署名版,PDF格式)。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封面(2021版,请勿用旧版)须注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导师姓名和日期。论文封面详见附件三,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详见附件四,知网使用授权书详见附件五。

2、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3、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匿名版,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使用授权(独创性声明)。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pdf”。

以上网上材料提交及审批时间:答辩完成后一周内,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学院通知。


(二)向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学院通知。)

1、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署名版)。硕士研究生2本,博士研究生2本。请用铅笔在每一本论文封面的左上角“编号”处写上学号。

3、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登记表》(若之前未提交)。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导师亲笔签名。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使用研究生院2024年9月统一采集的照片。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提交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前(2025年3月16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以免影响毕业、学位申请审核结果。电子照片由影像中心统一向研究生院提供,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A座2501A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PDF

 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docx

 附件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2021版).zip

 附件4 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doc

 附件5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知网,2024最新版).doc

 法大发〔2013〕109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doc

 法大发〔2023〕123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