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学院2022级双硕士研究生:
请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23〕123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详见附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写作与指导阶段:2024年3月-2025年3月
2、论文初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中午12.00
3、论文终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初(春季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待定)
二、材料提交
1、请在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毕业(学位)论文初稿(word或pdf皆可,发送前确认没乱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eaching_cesl@cupl.edu.cn,邮件主题和论文文件均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初稿。
2、请在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
毕业(学位)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doc交给各班学委,由各班学委在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中午12.00前收齐并做好登记,当天下午2.00提交至海淀校区科研楼A413办公室(吴老师)。
要求:指导教师需对学生论文初稿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条记录在控制表上。指导教师可以手写修改意见或打印,不可由学生手写。指导教师签名处及日期须为亲笔签名。学生需在“已完成修改内容”处逐条写明已修改的内容并亲笔签名。学生需在“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处填写各阶段论文提交时间。
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法大发〔2023〕123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doc
法大发〔2013〕109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doc
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