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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课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位2021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欧法学院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比较法学及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完成专业实践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法大研字〔2014〕37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出国修读时间达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撰写出国修读的心得体会等为内容的出国修读报告,提交导师,替代社会实践环节报告。另外,《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研究生专业实习和获得专业实践课学分的暂行办法》适用于2021级研究生。

请以上各专业同学在2023年10月10日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表格下载链接:http://www.cesl.edu.cn/info/1396/6316.htm

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