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项目 - 双硕士项目 - 通知 - 正文

2016-17学年2016级硕士生学业优秀奖学金方案

2016-2017学年,本院2016级硕士生“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四等:特等奖30,000元(覆盖率5%),一等奖23,500元(覆盖率10%),二等奖15,000元(覆盖率20%),三等奖9,000元(覆盖率40%)。评选标准如下:

1.  2016-2017学年中国法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排名授予奖学金,平均分计算公式为:设单科课程成绩为a,单科学分为b,则平均分=(a1b1+ a2b2+••••••+anbn)÷b1+ b2+••••••+ bn);

2.  凡有一门课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评选;

3.  除非具体情形构成例外,本院硕士生从其他机构或者本院其他项目已经获得和确定将要获得的奖学金,在计算实付奖学金时,应作相应扣减。 

根据上述标准,本院拟定2016级硕士生奖学金方案如下:

2016级硕士生共111人(其中,1人休学一学期),根据平均分排名,第1-6名学生获得特等奖30,000元,第7-17名学生获得一等奖23,500元,第18-39名学生获的二等奖15,000元,第40-7981-84名学生获三等奖9,000元。奖学金总额为1,164,500元,覆盖率75.45%具体获奖名单请查看附件。

注:第80名有一门考试不及格,不能参评。

上述奖学金决定公示三天,有任何异议,请与本院教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A412室)潘辰唯老师联系,邮箱:panchenwei_cesl@cupl.edu.cn,电话:59915793

中欧法学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