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关于公布202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试名单及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3日(周一)13:00 - 13:15
地点: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910教室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准备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5.综合考试通知书(系统下载打印);
6.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综合考试考核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5年3月3日(周一)14:00 - 16:00
地点: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910教室
考生请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教室。
(二)外国语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3日(周一)18:00-20:00
笔试考场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通知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三)专业面试
时间:2025年3月4日(周二)8:30开始
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注意事项:考生请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备考教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在2月26日14点前登陆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
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48716
(二)考场规则(部分条款)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综合考试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试各环节。
(2)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
(3)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
(4)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则视为其主动放弃综合考试资格,不予补试。
四、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010-59915784
五、申诉渠道
中欧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邮箱:admission_cesl@cupl.edu.cn
六、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欧法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