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档案:
郑永流,新中国第一位法理学博士。
1957年,出生于湖北省麻城县。
1963-1974年,在湖北省麻城县和黄陂县上小学和中学。
1978-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1986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就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6-1989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9-1993年,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副教授。
1993-1996年,任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律经济学院客座教授。
2004年,任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代理教授。
1998年至2023年间,曾在瑞士弗里堡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多次担任短期访问学者。
1997年至2022年,先后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和中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IVR)会员,《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杂志主编。

2023年7月,郑永流(右一)在慕尼黑大学举办讲座。(受访者供图)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改革开放给我们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转折。”2023年10月,又到了一年中北京最美的季节,在学院路附近的一家茶馆里,郑永流回忆起年少时的岁月。
1978年夏天,郑永流考入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为法律系一名新生。此时,距他高中毕业,已经过去了4年。那4年里,郑永流在乡下当过知青,在湖区做过渔民。参加高考时,他是湖北省黄陂县(现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局水利工程队的一名测量工人。
出生在县城,郑永流的家乡没有大学,此前,他也从未见过大学,“大家都很向往大学,但对大学都是没有概念的,只知道大学是‘象牙塔’,是一个你无法具体想象的世界”。
在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读完本硕后,1986年,郑永流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师从法学教育家、当代中国法理学学科奠基人之一陈守一教授。
1989年,郑永流毕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位法理学博士。其博士论文《农村变革中法律的地位及发展道路》在三十多年前就开始探讨农村的法律问题,提出“人伦—法律—政策的农村发展三元调整手段”和“法律本土化”的主张,极具开创性。
从北大毕业后,郑永流先后在中南政法学院、德国萨尔州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任教。在郑永流看来,“新中国成立后的首个法理学博士”是自己学术生涯的起点,但决定自己声誉和学术地位的,还是此后持续的学术研究。
“这个大学上得值”
南方周末:从1974年高中毕业到1978年参加高考,中间这些年你在做什么?
郑永流:高中毕业时,我17岁,我和同学们都下乡当知青了。当时很有激情,农村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我们都表态,要在农村生根、开花、结果,根本没想其他的。湖北有很多湖,我在农村当了两年渔民。冬天每天打鱼,我们早上5点就要起床,要在鱼还没有苏醒的时候就下网,不然等太阳出来,鱼都四散出去觅食了。
再后来我被调到黄陂县(现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局做测量工,扛着标尺到处做测量。比如修水库,就要测承雨面积有多大,它决定了水库坝的高度、厚度。坝修得太高了浪费,修得太低或者太薄了,就容易被冲毁,所以一定要去测分水岭。因为没经过专门的学习,我们的工作就是翻山越岭放置测量标尺、描图晒图等辅助事务。
南方周末:刚恢复高考,你就参加了考试?
郑永流:1977年8月,邓小平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决定恢复中断了11年的高考。1977年年底,各个省自己出题恢复了高考。考试通知发下来的时候,我在一个水利工地上。没时间复习,参加考试自然是名落孙山。
第二年参加高考,我属于很偶然地有了复习的时间。当时县里面的一条河要改造,工程队把我派到外地一个水泥厂去采购水泥。水泥厂的生产环境非常不好,尽管大家戴着口罩,还做了一些其他的防护,但厂里面有非常多的粉尘,1978年5月,我就得了急性胸膜炎。当时我右胸的积水非常严重,呼吸时甚至能听到胸腔里“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名姓龚的女医生说要赶紧住院,她每天要用一根特别粗的针,从我的背部穿刺到胸腔,抽大概100毫升的积水。
大概抽了一个星期,胸腔的积水没有了,但炎症还没好,我就不能继续去水泥厂采购水泥了。医生让我继续住院,我说不行,我要参加高考,那时候医院里一个房间住着很多人,我没法复习。医生也理解,她让我又住了三天院,然后让我每天白天去医院打针,晚上就可以待在家里。所以我一天跑两趟医院,其他时间就一边在家休息,一边复习。1978年夏天,我就考上大学了。我非常感谢龚医生,考上大学后,我还专门去看望她了。
南方周末:上大学时,法律是你的第一选择吗?
郑永流:那倒没有,法律是我的第二志愿。填志愿时,我比较喜欢文学,那时候大家都有一个文学梦,都想当作家。当时文科中最热的,我们叫“显学”——就是“文史哲”;分数高的学生,都报中文系,然后就是历史系和哲学。当时我报的是武汉大学历史系,1978年湖北省文科的重点线是340分,我考了332.3分,差了几分。后来重点线降到了330分,我的分数就够了,但当时我已经被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录取了,就此错过了历史专业。
南方周末:大学生活怎么样?
郑永流:我印象特别深,进大学的第一天,学校安排了一场电影招待会,放电影给我们看。电影叫《黑三角》,讲的是北方抓特务的事情。电影情节一般,但其中有首歌给了我们非常大的震撼,是李谷一唱的《边疆的泉水清又纯》。她用一种全新的、所谓的气声唱法唱这首歌,和那个时代流行的豪迈、壮志凌云的唱法完全不一样。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歌还能这么唱,当时就觉得:大学上对了。我以前完全没有接触过这些,如果我没有上大学,一直在一个小县城里面,可能就听不到这个歌声。
大学给我开辟了一个新的世界,1978年底至1979年是一个思潮涌动的时期,那时候学校有好多讲座,像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的许多著名学者都来武汉开讲座,传播一些新的思想,让我更加坚定:这个大学上得值。

1987年,郑永流在北大未名湖畔。(受访者供图)
“我们学法律要做什么”
南方周末:上大学后,你对法学感兴趣了吗?
郑永流:大学的前半年,我对法学也没什么太多的感觉,真正对这个专业有兴趣,也是因为电影。那时候,每到周六,学校就在操场放电影,不要钱,我们都去看。
当时放了一部印度电影《流浪者》,写的是两个年轻人的故事,女的叫丽达,是一个律师,在法庭上替自己的朋友拉兹辩护,唇枪舌剑的。丽达是学法律的,我们一下就觉得学法律很神气。
后来又放了一部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讲一个叫波洛的比利时大侦探靠着推理找出了邮轮上的杀手。当时我们觉得这个跟法律也有关系,将来我们可能也要做相关的工作。同班的一位同学因经常模仿这个大侦探,得了一个外号叫“波洛”,现在同学们还会这么称呼他。
看了电影之后,我们才有了一些学法律的自豪,觉得要除暴安良,要为大家主持公道。当时别的系的一些学生看了这两部电影,都要求要转到我们系,要学法律。当然,理论是晦涩的,但大家还是通过影视作品对“我们学法律要做什么”,有了一个大致的理解。
南方周末:有了学法律的自豪后,你对法理学感兴趣了吗?
郑永流:大一我们主要上公共课,也开设了法理学。当时我觉得法理学太抽象了,难以理解,但任教的留苏的王亚瑾老师叫我当法理学的课代表,我就当了。那时候法律专业没有细分方向,但你可能会对某一个学科方向感兴趣。有人对刑法感兴趣,有人对民法感兴趣,我对国际法非常感兴趣,毕业论文写的也是国际法方向,讨论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
毕业之后,学校让我留校教书,就教法理学。当时想着要留校教书,肯定要有更高的学位,所以又读了本校的研究生。我们中南政法学院的院长章若龙是法理学教授,我就跟随他读了法理学。
留校时我对法理学还是没什么感觉,但觉得既然读了研究生,就要好好研习。也是这时候,因为在法理学上投入了很多时间,就开始对法理学产生兴趣了。但要说真正地理解和研究法理学,还是在博士阶段及以后。
南方周末:后来你为什么会到北京大学读法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