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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思维方式的写作课

“涉外律师实务”是中欧法学院的一门特色实务课程,由齐红老师组织协调。学生可以通过这门课程了解不同涉外领域的实操,收获职业选择或职业成长的新视野。

今年课程的亮点之一是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驰律师讲授的“法律备忘录写作“。写作课一共有三次研讨。2022年4月19日,应刘驰律师邀请,齐老师和同学们前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访问,并进行“法律备忘录写作”的第二次研讨。

刘律师指出大多数同学在校学习期间“读的太少,写的太少”,建议同学们不能只读法学文献,也要锻炼分析研究典型案例的能力。刘律师鼓励同学们把重点放在高强度阅读、高强度写作、严格的写作格式和逻辑思考方面。

这次写作课,同学们就法律备忘录修改了三稿,刘律师对每一稿都提出了细致的修改意见,同学们通过反复修改,转变了写作思维方式、提高了写作水平。


摘录以下几位同学的学习体会:

中欧法学院2021级双硕士尤超璇:

上完这次由刘驰律师讲授的写作课,我感觉很受益,让我从完全不知道法律备忘录如何写作到现在对备忘录写作的结构和重点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我将来在工作中写法律备忘录有很大的帮助。

(一)我学会了备忘录写作一定要最先明确写作目标,注意“三点一线”。备忘录开头就要明确备忘录写给谁,明确客户的目标,写明写作目标是解决客户、合伙人的问题。备忘录写作一定要注意三点一线,客户的诉讼目标是最终极的,然后是法律依据,然后是法律问题。根据客户的目标,拆解法律问题;根据法律依据,分析构成要件事实,回答法律问题。备忘录写作应当时刻结合写作目标。

(二)我懂得了在法律备忘录写作前要先重视大纲的写作,要养成打大纲的良好习惯,要花足够的时间去打大纲。结构是写作的根本,一定要先把结构搭好。

(三)我学会了在检索和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实参考文献的来源和权威性,备忘录的可信度十分重要。引用的来源要合理:尽量选择权威引用来源,以增加文章的说服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判决、决定都应当在参考文献中列明,增强备忘录的可信度。

(四)我学会了在写作备忘录的具体内容时要将请求权基础贯穿其中。运用请求权基础根据构成要件拆解案件事实;运用请求权基础对法律条文进行构成要件分析,明确适用法律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通过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将法律和事实一一对应,将小前提里按构成要件分解的案件事实与大前提里适用法律的构成要件一一涵摄,分析小前提是否落入大前提之中,最终得出结论。


中欧法学院2021级双硕士付馨醇:

刘律师的写作课教给我思考和写作的范式,让我不至于之后书写东西想到一处写一处。

首先,写作目的的书写不能“飘”。随时需要保持三点一线,写作目的都需要按照大前提——小前提——客户结论的方式。如果需要写到具体事件,还需要点明时间地点。总之,是要让书写“落到实处”。

其次,案件事实的描写应当按照构成要件的方式去写——第一次给了我一个清晰的方法。否则我对案件事实的描写总是难以取舍,分不清重点,也分不清详略。

但最核心的是运用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这是一切思考和写作的前提。这个方法正好可以将法学与实践结合起来,也是考究我们法律功底的时候。首先要运用请求权的方法分析,拆解构成要件。进而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分析,最后仍然是得出我们的结论。也就是说“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方法贯穿始终,整个体系都是建立在这个三段论的基础之上。而每一部分也都运用之。

这门课程联系了法学学习与实践,让我们能观树叶也能观森林。正是刘律师一次一次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才能获得如此丰富的写作知识。感谢这个课程,让我有了这般新奇的上课体验。


中欧法学院2021级双硕士王浩颖:

与刘律师的谈话中,我了解到刘律师的成功源于他的不懈努力和对知识的渴求,并非仅是天分,这予以我很大鼓舞。并且他也为我们提出了很多留德的学习建议指导,他认为应该注重学习法律思维和分析案例的方式,不只关注结果,也不只死记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更新永远赶不上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但法律思维的培养会使得我们终身受益。

供图/供稿:赵云丹 中欧法学院2020级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