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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顺利举办

2021年11月23日下午,国际法学院与中欧法学院联合举办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际法学院全体研究生指导导师、各研究所全体青年教师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中欧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主持。

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指导研究生和学术管理的能力,促进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部署,特开展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

校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介绍了导师培训的背景、学校导师的概况、导师队伍建设等。王院长认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国际法学院和中欧法学院是学校培养国际法律人才的重镇,希望通过导师培训,为我校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持。

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顾永强认为,导师需要全面看待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和使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加强学生的学术训练,提高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同时,导师要保持学者的学术优势,不断钻研,不断引领学术的前沿。希望国际法学院和中欧法学院继续开展连动式的会议和活动,共同推进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

研究生院副院长、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永然以“共建和谐导学关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进行报告。张老师提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中导师的四种意识(底线意识、法治意识、全员育人意识、科学育人意识)和三种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统筹资源的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研究生导师和学生成为德育共同体,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学生的人生导师。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许晶晶以“疫情下的心理应对”为题,为导师讲解心理健康指导。为导师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方面,提供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

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代表林灿铃教授、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郭红岩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范晓波教授以及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张玲副教授分享了文件学习的心得体会。

最后,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对国际法学院表示感谢,也向研究生院领导指导本次培训表示感谢。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进行总结发言。孔院长强调了本次导师培训的重要意义,对各位老师的发言进行总结,希望会后老师们结合今天的培训继续学习相关的文件,落实导师的责任。也期待国际法学院和中欧法学院以后在人才培养中加强合作。

撰稿 | 马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