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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促进妇女权益保护”讲座顺利进行

2021年3月8日,“民法典如何促进妇女权益保护”讲座顺利进行。本次讲座采取线上腾讯会议的方式,重点讨论民法典如何提高中国妇女的地位。讲座由中欧法学院助理教授Monika Prusinowska主讲,讨论具体涉及婚姻、家庭、离婚、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等。

讲座的第一部分探讨了《民法典》有关男女平等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民法典》第1077条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特别关注离婚申请的单方撤销问题。第二,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与赔偿问题。讲座关注了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首次审结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件。

讲座的第二部分集中讨论了性骚扰问题。《民法典》第1010条提供了更完整的框架,对性骚扰做出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行为表现形式,受害人不分男女,并规定了单位对性骚扰负有的预防、处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然而,该条款将如何解释以及在实践中如何适用,仍有待观察。例如,如果单位不能履行第1010条规定的义务,将被追究什么责任,还不明确。讲座的第三部分是家庭暴力问题。《民法典》第104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均对此由规定。讲座探讨了美妆博主被家暴的案件。最后,参加讲座的同学讨论了实践中的困难,比如就业歧视和月经羞耻等。Monika老师引用美国活动家玛吉·库恩(Maggie Kuhn)的话:“说出你的想法,哪怕你的声音颤抖”作为回应。

最后,讲座谈到了身心健康的重要性,也思考了女权主义者安德森(G.D. Anderson)的话:“女权主义其实不是让女性变得更强。女性本来就已经很强大了。要改变的是世界如何看待这种力量。”


撰稿:Monika Prusinowska(中欧法学院助理教授)
中文翻译:刘译蔓(中欧法学院2020级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