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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博士呼吁著作权法进入数字化时代

知识产权法专家王佳博士在其新书《中国和南非著作权例外概念化》中指出,中国的著作权法应进行改革。

“应该重新评估著作权保护的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 这位来自香港理工大学的法律学者这样说道,“必须承认,使用著作权例外情况来降低教育和研究成本,鼓励社会创造力和学习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王佳博士的新书《中国和南非著作权例外概念化》将于2018年2月15日发表于中欧法律丛书系列。在此书中,她呼吁将著作权法转变为数字传播和适用技术。“目前,著作权法限制了书籍、文章、音乐和软件的创新使用,而这对于优质教育和研究至关重要。”此外,中国和南非都有更大的远程使用潜力。因此她建议在中国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增加额外条款来扩大其灵活性。目前此法既没有规定数字化,也没有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为完成此书,王佳博士从北大法宝(PKU Law)、知产宝(IPHouse)、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China IPR Judgements & Decisions)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IP数据库(WIPO IP Databases)等数据库中对判决和法律裁决进行了大量研究。她将中国和南非的著作权法与欧盟、美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法规中的著作权法进行了对比。“自从我成为第一个收到录取通知书来攻读南非知识产权法博士学位的中国人之后,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研究中国和南非著作权法的好机会,”王佳说道。她还曾加入哈佛的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进行相关研究。“我发现,发展中国家过去只是抄袭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没有正确调整该立法以适应自身国家需要,也没有跨越数字鸿沟或为知识经济做准备,而现在,中国有机会来付诸此类行动,以成为国家之间密切合作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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