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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代表参加第二届“中欧法律事务对话”

2017年10月16日和17日,第二届“中欧法律事务对话”在布鲁塞尔举行。中欧法学院汉堡大学协调人尤翰林教授应邀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参与了会议。中欧法律事务对话机制是2015年第十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时决定建立的。本次会议是由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先生以及欧盟司法、消费者和性别平等事务委员司法专员薇拉·尧罗娃(Vĕra Jourová)女士于2016年6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对话会议上联合发起的。

第二届“中欧法律事务对话”的主题是“良好规制——提高立法质量的理论与实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陈富智司长和欧盟委员会司法、消费者与性别平等总司阿斯托拉(Tiina Astola)司长分别率领中、欧代表团参加对话。开幕式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甘藏春副主任和欧盟负责司法、消费者保护和性别平等事务的尧罗娃委员发表视频贺词。来自中欧双方的40多位官员、企业界及学术界人士围绕立法透明度、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立法评估以及法律在不同层级政府的统一实施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对话中双方还讨论了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与发展。

“法律事务对话”是中欧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它为中欧双方双方深入了解对方法律制度,多方面深化合作伙伴关系提供了良好机会。中欧双方在贸易和投资、技术、农业、健康和社会问题以及城市化和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都有重要联系,在此共识上,通过“法律事务对话”,双方可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加强合作伙伴关系。

经过双方同意,第三届“法律事务对话”将于2018年在北京举行。它将包含高级别会议以及与围绕对话主题展开的其他专题研讨会。“法律事务对话”建立了中欧双方交流的特别网络,使得中欧间的交流具有持续性。

选择对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司长陈富智先生及欧盟委员会司法、消费者与性别平等总司司长Tiina Astola女士。

相关报道:

中方:http://www.chinalaw.gov.cn/art/2017/10/24/art_23_206470.html

欧方:http://ec.europa.eu/newsroom/just/item-detail.cfm?item_id=60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