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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女性主义中的女人及法律问题——中欧法学院法社会学课程户外教学活动记

4月21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中欧法学院郑永流教授带领中欧法学院2016级法社会学课程的学生们来到了姹紫嫣红、绿意盎然的北京植物园,寓教于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户外教学活动。

下午一点四十左右,中欧师生寻湖畔席地而坐,开始了对文化女性主义理论的探讨与学习。
首先,第一位报告人王超群同学向大家整体介绍了文化女性主义的理论构建和理论评价,结合吉利根最著名的Heinz难题指出女性对自身评价的道德准则是一套人际关系标准,是有关抚养、责任和关怀的伦理观。女性不是以某种非个人的、抽象的道德来思考道德困境的,而是把它视为一种需要解决的人际冲突。

接下来,王超群又以此为基础,将文化女性主义与法律的关系单独提出并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阐述了文化女性主义对法律的影响,让大家对文化女性主义的认知更加提升了一个高度。
第二部分的报告由武子煜同学承担,她选择了另外两个角度向大家介绍文化女性主义的特征,其一是文化女性主义对批判法学的继承与反驳,其二是文化女性主义与和其同一时期的支配女性主义的相互作用。这启发了大家以联系的思路取代孤立的思维,以辩证思维代替绝对观点来思考问题。

   

在两位报告人报告结束后,郑永流教授都分别组织大家对报告内容进行发问与讨论,大家的发言都十分踊跃,郑老师也不时参与进讨论之中,体现了浓浓的学术氛围。

课程最后,郑永流教授给大家做最后的总结。他认为,激烈的学术观点碰撞是创新的源泉,也是使学术向前进步的不竭动力,众口一词反而会桎梏前进的脚步。老师希望中国的学术界可以多一些理论逻辑的竞争和以及理论上的冲突,进而提高理论的层次。通过法社会学这门课,他不仅希望带我们认识女性主义发展的各个流派,同时也希望我们学习反思前人观点与社会现实,勇于发声勇于创新,推动整个社会保持前进的活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寓教于乐,寓教于趣”,此次法社会学户外教学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撰稿人:苏光锦、郭宝印(中欧法学院2016级双硕士)
摄  影:王洪业(中欧法学院2016级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