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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仅仅是个人基本权利的目录

这项共识是2017年3月18日在济南市山东大学召开的“基本权利和互相影响——关系作为中国与欧盟宪法概念的元素”研讨会的成果之一。此次会议是由汉堡大学的Roland Broemel教授在中欧法学院的资助下组织召开的。

基本权利在传统意义上是保护公民个人免受国家侵害的防御权。然而,公民个人的法律地位实际上也会受到其与他人之间关系的强烈影响——例如相较于单独的个人而言,家庭成员会享受宪法的许多特殊保护。基于此,13位来自中国和欧洲的宪法专家呼吁在分析宪法时应更加重视人际关系和商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有着重大影响”Broemel教授解释道,“因此,对于宪法概念的系统研究也应当考虑到这些关系。”在研讨会上,来自中国、西班牙、波兰和德国的宪法学者根据他们对婚姻家庭、少数群体和个人数据等领域的研究,系统地分析了商业关系及人际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欧盟宪法中的作用。他们在研讨会上彼此不同的个人分析也很好的展现了欧盟和中国宪政文化上的差异性,会议的成果即将在中欧法学院的中欧法律杂志中发表。

 

2008年在北京创办的中欧法学院是中国和欧洲之间法律对话的重要平台。创建的目的之一就是促进中国和欧洲深入的了解彼此的法律体系。因此,中欧法学院致力于培养法学研究生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公务员及专业人士提供职业培训,对涉及中国和欧盟法律问题的学术研究也提供相应的研究资助。

山东大学的前身为1901年在位于北京以南400公里的济南市创建的国子监。如今山东大学拥有超过60000名学生,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大学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精英大学促成计划“211工程”中被评为中国最好的100所大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