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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


李曙光,男,1963年生,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公司法学、破产法学、法经济学。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成员,中国侨联常委兼特聘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监会第13届至15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先后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和法学博士学位(1991)。1989年至2002年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2002年至今先后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院、中欧法学院等。

1998年获第六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2000年2月—2001年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任访问学者。

2001年4月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杰出青年教师”荣誉称号。

2006年1月入选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8年12月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提名奖。

2013年1月,作为法学专家学者到最高人民法院副厅级领导岗位交流。

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新《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期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旅游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破产协会董事会董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外籍会员,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荣誉会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企业破产与兼并重组问题研究,是该领域中国国内最早的开拓者之一。90年代初期始,先后参与国家《破产法》、《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涉外经济案件受理办法》、《合伙企业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政策(国发59号文、国发97-10号文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1995-1997年担任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国政府合作项目——中国国有企业破产重组项目中方首席顾问。

1998-1999年担任世界银行企业改革项目中方专家。

2001年任世界银行与国家经贸委合作项目中国沈阳市破产改革项目首席专家。

2004年任全国人大与世界银行合作项目——中国破产法立法改革项目专家组组长。

2010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合作项目——完善我国交易终止净额结算法律制度项目首席专家。

2013年担任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立法建议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2016年担任国家工商总局《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2016年担任国家发改委《新常态下完善价格法律法规体系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主持有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机制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破产法律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破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资产评估立法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破产欺诈法律规制研究(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等多项课题的研究。

代表性专著

1、《晚清职官法研究》,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

2、《转型法律学》,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3、《法思想录》, 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4、《经济法学》,李曙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5、《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一、二、三、四卷),李曙光、郑志斌主编

6、《破产法的转型》,李曙光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2月版

7、《经济法学(第2版)》,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8、《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机制研究》,李曙光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6月版

9、《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处置:规则、数据与案例(第一辑)》,李曙光、郑志斌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