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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入刑”违宪与否?——中欧法学院宪法诉讼模拟法庭公开课实录

2017年5月23日,中欧法学院宪法与宪法诉讼课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在昌平校区明法楼204教室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课。该课程主讲教师为郑永流教授和俞飞老师。授课对象为中欧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本次公开课有幸邀请到我校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田士永教授、宪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秦奥蕾教授、张吕好副教授、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任、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中欧法学院欧方执行院长Clemens Richter教授作为嘉宾到场观摩并点评。活动开始前,刘飞教授发表了简短的讲话,对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此次模拟庭审选择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真实案例——兄妹乱伦案进行审理,力求展现德国宪法法院庭审的全貌。庭审开始前,代理人向宪法法院提交诉愿书,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就该宪法诉愿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书面审理。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在法官主导下,诉愿方、相关方依次发表代理意见和答辩意见。意见发表完毕后,法官总结出三个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对此展开了深入且严谨的讨论。最后8位法官以4 :4的表决意见,作出《刑法》乱论罪不违宪判决。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其中既有严谨缜密的论证说理,也有针锋相对的观点对撞,还有真实到位的角色扮演。到场嘉宾对庭审进行了点评,同时指出了庭审的不足之处。秦奥蕾教授讲到,如何将社会智慧与法律智慧巧妙结合,让他们碰撞出思维的火花是我们法律人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张吕好教授认为宪法诉讼模拟法庭可依以下三段论的形式展开:首先,追问宪法上是否赋予公民相应的权利;其次,探究该项宪法权利是否被侵犯;最后,如果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如何救济。刘飞教授指出庭审过程中的设计感略为明显,法官对整个庭审的掌控应该进一步提升、相关案件的细节也要精细打磨。田士永教授讲到:“法学的学习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法律知识的过程,模拟庭审这种教学形式一改传统的讲授形式,让每位同学都有机会参与到教学中来,能让每位同学都成为学习的主人,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教学模式”。肖宝兴主任对此次公开课的顺利进行表示了祝贺,同时也对郑永流老师以及同学们对此次公开课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认为模拟庭审的教学形式符合研究生院正在进行的案例化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也将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

宪法与宪法诉讼课程,是面向中欧法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全体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它将课堂讲授与模拟法庭训练相结合,意在引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而体悟宪法实际用途。该门课程的授课老师郑永流教授在此次庭审结束后,就开设这门课程的初衷与大家进行了分享,他说组织开展模拟法庭不仅是要解决同学们上课的抬头率、清醒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问,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充分体会这门学问。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次公开课的亲历者,宪法诉讼课程第四小组的成员乐鹏同学对此感触颇深。他讲到:“唯有亲身经历过程的艰难,才懂得珍惜结果的来之不易。这次模拟法庭的经历将是我研究生生涯的一段难忘的回忆。难忘大家查找资料时的废寝忘食,难忘大家讨论案情时的面红耳赤,难忘大家撰写文稿时的精益求精。这次模拟法庭不仅让我对德国宪法及宪法诉讼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也让我对老师课堂所讲授的知识有了一个更为直观的体验”。

中欧法学院的宪法与宪法诉讼课程从2011年开始开设,至今已开设了六年,宪法诉讼模拟法庭活动也办了六年。学生分组各负责一个案例,在原有案例事实的基础上细化具体情节开展模拟法庭。小组内的每一名组员各司其职,分别扮演当事人、法官或者代理律师的角色,并依据自己的身份准备相关文书材料,与其他组员协作完成整场模拟法庭。在庭审程序上,早期直接依照我国现有行政诉讼法审理宪法案件,但出于对宪法诉讼可行性的探索,学生会在适用程序上尝试借鉴大陆法系其它国家甚至英美法系国家的宪法诉讼程序。2015级两组同学根据最终选择的程序形式编写了《宪法诉讼法》供模拟法庭适用。2013级起每年安排一个德国宪法法院案例,在程序上完全依照德国宪法诉讼程序进行。为了使大家对案件和所涉问题有更直观的了解,每个小组将文书汇编成册,有时一个案件的材料就多达九十页。

撰稿人:陈晨(中欧法学院2016级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