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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欧法学院2015、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一、 参评范围及条件:

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 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2015级博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不得超过一人。

2016级博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不得超过一人。

三、 评选程序及日程

(一)参评同学请在9月28日16:3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中心A409办公室。

(二)学院组织评审后公告三日,若无异议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赵天书 59915787

中欧法学院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