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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

中欧法学院2020级双硕士研究生:

请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详见附件)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写作与指导阶段:2022年3月-2023年3月

2、论文初稿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12月23日周五前

3、论文终稿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3月初(春季学期开学初)(具体日期待定)

二、材料提交

1、请在12月23日周五前将电子版毕业论文初稿(word版和pdf版皆可)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eaching_cesl@cupl.edu.cn,邮件主题和论文文件均命名为:学号+姓名+初稿+论文题目。

2、请在12月23日周五前将纸质版《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详见附件)交给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在12月23日周五前收齐并做好登记,交至国际交流中心中欧法学院办公室A410,吴老师。

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初稿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条记录在控制表上。教师可以手写修改意见或打印,不可由学生手写。教师签名处及日期须为亲笔签名,不可打印。学生需在“已完成修改内容”处逐条写明已修改的内容并亲笔签名。

中欧法学院
2022年9月9日

 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doc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doc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