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项目 - 双硕士项目 - 通知 - 正文

中欧法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依据学校《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我院将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1.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http://www.cesl.edu.cn/info/1177/5464.htm

2.学校《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v.cupl.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7437126934577152

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http://xsc.cupl.edu.cn/info/1033/5519.htm

4.本通知

二、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评奖面向2019级、2020级中欧法学院博士生、双硕士生。

三、国家奖学金标准和名额:

国家奖学金标准参见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10月11日上午12:00前,本人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评审:10月12日-18日,学院按照分配名额,遵照学院评审细则中的评定条件与规则完成评审工作。其中,公示及异议处理:10月14日-18日。

3.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核:10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1.组成年级评奖学金初审工作小组:

年级评奖学金初审工作小组由各班级班团委、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收取个人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并对综合素质项目给出初审意见。

博士生申报材料由班长收取、初审。

2.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奖学金。

(1)中欧法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2)个人申报材料目录,写清年级班级、学号、姓名,序号、提交材料名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材料类别,本人联系方式。

(3)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写明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评奖课程成绩平均分。欧洲-国际法课程成绩单不用提供。

(4)科研论文期刊和出版物,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本人文章所在页面;科研项目立项书、项目成果、结项证明、主持人证明、横向项目经费到账证明等。属于权威、核心期刊论文的,请在复印件上注明。

期刊和出版物原件,评审全部结束后退还。

(5)参加学生活动证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等。

其中,参加学院、班级(党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志愿服务,可提供相关记录,无需开证明,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认证;从学院评选所获奖项,无需提供证书;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无需开证明。学院内事项可提供一份说明,依序写明参加活动时间、活动名称、负责人,获奖时间、奖项、级别等,以便统计和查证。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无法查证时,仍需个人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外事项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证明。

(6)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时,每人材料装一个文件袋,按类别顺序放置,材料顺序依次为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材料目录、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表彰奖励等综合素质证书证明。

(7)材料电子版为扫描件,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单个文件名为“文件名称+学号+姓名”,打包提交。

3.获奖者需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2)登录智慧法大-学工系统-奖学金,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1.个人申请阶段:学生本人按照学院评奖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好个人申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2020级双硕士请于10月10日上午9:00-11:00交到昌平国交第二会议室,2019级双硕士及博士生请于10月11日上午9:00-11:00交到学院路科研楼A413;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17:00之前,每人材料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至辅导员邮箱:lishuang_cesl@cupl.edu.cn,同时抄送至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邮件和个人文件夹名称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单个文件名为“文件名称+学号+姓名”。

如有特殊情况,在提前申请的前提下,纸质版材料最晚于10月11日下午16:00前补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公示评定阶段:学院公示发布后,获奖同学填写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于10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电子版同时抄送中欧学工邮箱。邮件名称和文件名称为“表格名称+学号+姓名”。

3.学院公示评定阶段:学院公示发布后,获奖同学在公示期内登陆智慧法大,点击“学工系统→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10月16日填写提交完成。(操作指南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4.申请者需在截止时间前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工作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59915793

电子邮箱:lishuang_cesl@cupl.edu.cn

七、附件:

1.中欧法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中欧法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评分细则(试行)

4.学校《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v.cupl.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7437126934577152

本通知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由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