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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我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1.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http://www.cesl.edu.cn/info/1177/5463.htm

2.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级适用
http://www.cesl.edu.cn/info/1177/6012.htm

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级适用
http://www.cesl.edu.cn/info/1177/5466.htm

4.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v.cupl.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7435341968818176

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xsc.cupl.edu.cn/info/1033/5245.htm

6.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xsc.cupl.edu.cn/info/1033/1717.htm

7.本通知

二、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学院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评奖面向2019级、2020级中欧法学院博士生;2020级中欧法学院双硕士生。

说明:2019级双硕士欧洲法课程学业奖学金评选,待欧洲-国际法论文成绩出来后启动,将另行通知,本次暂不启动评选。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参见学院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学校分配名额。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10月11日上午12:00前,本人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评审:10月12日-18日,学院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学院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中的评定条件与规则完成评审工作。其中,公示及异议处理:10月14日-18日。

3. 评选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和审核:10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1. 成立年级评奖学金初审工作小组。

年级评奖学金初审工作小组由各班级班团委、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收取个人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并对综合素质项目给出初审意见。

博士生申报材料由班长收取、初审。

2. 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以此材料申请奖学金。

(1)中欧法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2)个人申报材料目录,写清年级班级、学号、姓名,序号、提交材料名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材料类别,本人联系方式。

(3)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写明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评奖课程成绩平均分。

(4)科研论文期刊和出版物,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本人文章所在页面;科研项目立项书、项目成果、结项证明、主持人证明、横向项目经费到账证明等。属于权威、核心期刊论文的,请在复印件上注明。

期刊和出版物原件,评审全部结束后退还。

(5)参加学生活动证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等。

其中,参加学院、班级(党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志愿服务,可提供相关记录,无需开证明,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认证;从学院评选所获奖项,无需提供证书;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无需开证明。学院内事项可提供一份说明,依序写明参加活动时间、活动名称、负责人,获奖时间、奖项、级别等,以便统计和查证。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无法查证时,仍需个人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外事项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证明。

(6)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时,每人材料装一个文件袋,按类别顺序放置,材料顺序依次为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材料目录、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表彰奖励等综合素质证书证明。

(7)材料电子版为扫描件,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学号+姓名+学业奖申报材料”,单个文件名为“文件名称+学号+姓名”,打包提交。

(8)如无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申报项,仅凭学习成绩参评学业奖,无需提交申报材料,成绩由学院统一计算。

3.获奖者需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2)登录智慧法大-学工系统-奖学金,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1. 个人申请阶段:学生本人按照学院评奖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好个人申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2020级双硕士请于10月10日上午9:00-11:00交到昌平国交第二会议室,博士生请于10月11日上午9:00-11:00交到学院路科研楼A413;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17:00之前,每人材料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至辅导员邮箱:lishuang_cesl@cupl.edu.cn,同时抄送至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邮件和个人文件夹名称为“学号+姓名+学业奖申报材料”,单个文件名为“文件名称+学号+姓名”。

如有特殊情况,在提前申请的前提下,纸质版材料最晚于10月11日下午16:00前补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公示评定阶段:学院公示发布后,获奖同学填写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表格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于10月16日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本年级评奖学金工作小组,小组于17日前提交给辅导员,电子版同时抄送中欧学工邮箱。邮件名称为“年级班级+表格名称”,单个文件名称为“表格名称+学号+姓名”。

3.学院公示评定阶段:学院公示发布后,获奖同学在公示期内登陆智慧法大,点击“学工系统→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10月16日前填写提交完成。(操作指南见学校评奖通知附件)

4.申请者需在截止时间前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工作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59915793

电子邮箱:lishuang_cesl@cupl.edu.cn

七、附件:

1. 中欧法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3. 中欧法学院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评分细则(试行)  

4. 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v.cupl.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7435341968818176

本通知和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由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