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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将开展校级、院级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集体奖:先进班集体

个人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参评对象

2018级、2019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

具体参选范围:

1. 优秀学生干部:班级班干部、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和部长团成员,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2. 三好学生:学习期满一年的双硕士、博士生。

三、评选标准:

参见《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校级荣誉评选标准,办法参见学校评优通知附件:http://xsc.cupl.edu.cn/info/1067/6449.htm

学院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 三好学生:

博士生、2019级双硕士,原则上应为本次学业奖学金获得者。2018级双硕士因学业奖学金尚未评选,本次评优学习成绩要求为截止评奖时已出成绩的欧洲-国际法课程必修课初次考试成绩合格。

2. 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博士生必修课、2019级双硕士中国法必修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2018级双硕士欧洲-国际法课程、博士生修读的欧洲法课程,截止评奖时已出的课程成绩合格。

四、评选程序

1. 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党支部、院研究生会分别评选推荐。各班级、各党支部、院研究生会根据名额和推荐条件,结合本班、支部、研会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全体会议民主推荐,进行认真评选,等额推荐。

其中,三好学生由班级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班委、团支部委员从班级参评,由班级召开班会评选;党支部委员从党支部参评,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评选;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由院研究生会根据实际情况评选推荐。

2. 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级自荐参评。

3. 各班长负责本班级评选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评选,研究生会主席负责研会评选,并负责汇总本组织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登记表(电子版),报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4.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由学生事务、教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评选确定表彰名单。

5.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议评定后,表彰名单将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可继续参评;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6. 校级各项奖项按照学校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和比例,从院级奖项获得者中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评选产生。

待评定后,获奖学生登录学校“智慧法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进行网上申请,10月25日前完成,登录和使用方式详见学校评优通知附件。

五、名额分配

1. 院级三好学生:硕士生每班4名;博士生班1名。

2.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硕士生每班2名;党支部每支部1名。

3. 研究生会推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另行确定。

4. 院级先进班集体2个,不分年级。

六、材料提交:

请个人填写附件中相应表格,班级或学生组织填写汇总表。各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负责汇总材料,于10月18日晚18:00前,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同时抄送本年级辅导员邮箱:lixiaolu_cesl@cupl.edu.cn(2019级、研究生会),lishuang_cesl@cupl.edu.cn(2018级、博士生)。邮件名称为“年级班级+评优”,单个文件名为“表格名称+学号+姓名(或+班级)”。

工作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59915793

电子邮箱:lishuang_cesl@cupl.edu.cn

七、附件:

1.  中欧法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2.  中欧法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3.  中欧法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4.  中欧法学院评优情况汇总表(院级).xlsx

5. 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2020年10月5日

本通知及评优工作相关事宜,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