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中欧法学院将开展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
一、导师名录
根据中欧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实施细则(2020年6月25日修订)(http://www.cesl.edu.cn/info/1186/5224.htm),中欧法学院硕士生入学后依据本院硕导名单开展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
导师名录:
中欧法学院2020-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pdf。
二、互选要求
1.根据专业选择导师,不允许跨专业选导师。
2.每名导师在中欧法学院每届指导的学生不超过2名(含本数),中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在中欧法学院每届指导的学生不超过3名(含本数),具体包括中国大陆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三、互选方式
学生在网上进行硕导申请。
第一轮:9月17日下午4点前,学生从“中欧法学院2020-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中选择本专业的一位导师,并在系统填写相关申请:https://www.diaochapai.com/survey3090268。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师生互选确认。学院把学生的申请向相关导师发送,导师根据指导人数限制,确定指导的硕士生,并反馈给中欧法学院。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及时公布第一轮硕导互选结果。
第二轮:第一轮的学生意向未满足时,中欧法学院将根据学生的专业继续提供导师名单,学生在9月25日下午4点前,学生在学院导师名单中选择本专业的一位导师,并在系统填写相关申请:https://www.diaochapai.com/survey3090280,进行二次互选。中欧法学院及时与导师进行确认,并公布第二轮硕导互选结果。
两轮之后,如果有同学暂未确定导师,中欧法学院将继续依照上述程序进行互选。
在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确认导师互选结果后,确定导师的同学,可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已经确认的导师,步骤见研究生院具体通知的要求。
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中欧法学院将师生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中欧法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