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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欧法学院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结合校团委“五四”评优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集体奖:优秀团支部

个人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参评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具体参选范围:

1. 优秀团干部:班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层以上成员;

2. 优秀团员:各团支部所有共青团员(含党员)、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三、推荐条件

参见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http://xtw.cupl.edu.cn/info/1012/2484.htm

四、评选办法

1. 优秀个人奖项,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名额和推荐条件,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全体会议民主推荐,进行认真评选,等额推荐。

2. 研究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项优秀个人奖项推荐名单。

3. 各班级团支部将推荐名单和登记表报辅导员审核。

4. 优秀团支部可自荐参评,将登记表报辅导员审核。

5. 学生事务办公室对上交材料全面审查考核后,确定表彰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

6. 经学院党委审批后,表彰名单将面向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彰对象。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可继续参评,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7. 校级各项奖项从院级奖项获得者中由学院再评选产生。

五、名额分配

1. 优秀团干部每团支部2名;

2. 优秀团员每团支部3名;

3. 优秀团支部2个,不分年级;

4. 研究生会名额另行确定。

六、材料递交

请个人填写附件中相应表格,团支部填写汇总表。各团支部收齐汇总材料,于4月18日中午12:00前,电子文件递交至lixiaolu_cesl@cupl.edu.cn,并抄送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个人荣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评者须附经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七、附件

1.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2.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4. 中欧法学院评优情况汇总表(院级)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