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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欧洲法选修课学习和国际组织实习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促进本院双硕士学生与博士生开阔国际视野,提升国际法律职业能力,学院今年拟用北京市“双一流”经费,资助学生赴欧洲参加选修课学习和国际组织实习,现通知如下:

一、欧洲法选修课项目

1. 资助对象:2017级中欧法学院双硕士

2.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遵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选修课学生出国承诺书”的相关规定。

(2)学习成绩优良,研究生在2018-2019年度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科研成果或者课程作业弄虚作假,欧洲法选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受到处分或处罚等情形的,不能获得此资助;已经获得资助的,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资助。

(3)学生每人应提供两篇图文并茂的分别反映境外学习心得、生活状况的新闻稿及照片(新闻稿发送至info_cesl@cupl.edu.cn,主题为学号+姓名+线路名称)。第一篇于抵达之日起10天内提交,至少500字;第二篇总结篇于课程结束一周内提交,至少2000字。照片应提供原片,与新闻稿同时提交。此外,每位学生应提供一段反映选修课学习及生活的小视频。每条线路以小组为单位,制作欧洲法选修课攻略。内容可以是有关本次欧洲之行的各方面经验分享,篇幅不限,鼓励图文并茂,撰稿人要署名。

(4)按照学校规定,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活动,归国后每人应向国际处提交签字版的归国总结(包含时间、地点、事务信息)。

(5)学生提供赴欧选修课机票的行程单(绿色)或者发票,以及往返登机牌。前述票据均需要原件,而且缺一不可。

3. 名额及金额

(1)双硕士生93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每人补助1300元。

(2)欧洲法选修课征文比赛,获奖同学将提高个人差旅的资助额度。

类别

奖项

名额

金额(元)

备注

个人征文奖

一等奖

5

800

中欧法学院将组成师生参与的评审小组对奖项进行评比。

二等奖

10

600

三等奖

15

400

线路攻略奖

一等奖

1

1200

二等奖

1

900

三等奖

1

600

欧洲法选修课视频奖

一等奖

3

300

二等奖

5

200

三等奖

10

100

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1. 资助对象:中欧法学院在读双硕士、博士生

2.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中欧法学院在读双硕士、博士,应届硕士、博士需在毕业一年内赴国际组织实习。

(3)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或者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尚未公布资助结果、或已被法大校/院级赴国(境)外同类项目录取尚未派出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4)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7)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8)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9)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10)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持有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且尚未开始实习。

3. 名额、实习时间及资助标准

(1)名额:2名,中欧法学院将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2)实习时间:3个月及以上;

(3)资助标准:

““双一流”经费”资助一次往返国际经济舱旅费(限国内航空公司)和生活费补贴,上限为17000元/人。学生应提供机票的行程单(绿色)或者发票,以及往返登机牌。前述票据均需要原件,而且缺一不可。

4. 考核与管理:

(1)派出学生需与中欧法学院签订出国承诺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习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中欧法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管理。

(2)获得资助学生应提交两篇图文并茂的实习报告。第一篇于抵达之日起10天内提交,至少500字;第二篇总结篇于实习结束一周内提交,至少2000字。照片应提供原片,与实习报告同时提交。

(3)按照学校规定,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活动,归国后每人应向国际处提交签字版的归国总结(包含时间、地点、事务信息)。

本次欧洲法选修课学习和国际组织实习的资助,仅限于2019年度。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欧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