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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6期交叉法学学园活动简报(总第18期)

2019年第6期交叉法学学园活动简报(总第18期)

20191031日下午,2019年第6期交叉法学学园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博士研究生李柏杨以“法律的情感基础”为题作报告,来自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院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教师参与了研讨。

首先,博士研究生李柏杨清楚地梳理了理性主义从古典到现代的发展过程,并在此基础上点明了目前法律的三大理性困境。然后,报告人从阐明情感与理性的关系入手,试图重塑读者对推理过程的认知。即既往观念中,理性总被认为在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报告人基于对法官审理案件的实证研究,提出或许出于种种考量法官不情愿承认,但是事实上是情感而非理性引导法官作出第一步是非判断,然后才是理性发挥作用,即运用三段论等推理模式尝试为最初的判断提供佐证。就这个意义而言,是情感而非理性在判断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最后,报告人对情感和法律与正义、行动、权威、社会秩序的关系分别作出梳理,为情感在法律中的作用提供更加多元和深刻的观察视角。

接下来,由博士研究生秦燕对报告进行评议。秦燕首先回顾和梳理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对整篇报告框架的清晰程度和观点的深入程度予以了肯定。其次,就报告人所提出的情感在逻辑推理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和情感在包括立法环节在内的整个法律理论和实践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法的确定性的质疑。即情感是否会影响到法律的确定性。报告人李柏杨对秦燕的提问予以回应,即报告所揭示的并非是情感能够在法律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而是情感事实上已经在法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是对实然状态的澄清。事实是,以情感为主导的实践并未影响到法的确定性。承接评议人的评议和报告人的回应,研讨进入与会人员提问、讨论环节。大家纷纷对报告人所提出的情感的主导作用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与报告人就情感在司法环节即法官审判中发挥作用的机制进行了热烈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最后,郑老师总结到,第一,虽然报告人提出情感发挥“主导”作用,但“主导”的内涵有待进一步阐明。第二,报告的后四章内容有待整合,以便纳入整个逻辑体系当中。第三,报告人对报告内容的安排和时间的把握还不够成熟,还需进行更多的训练。

至此,2019年第6期交叉法学学园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