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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流教授近期出版及发表学术成果汇总

4月11日,经我所郑永流教授翻译的著作《为权利而斗争》由商务印书馆再版。“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出自《为权利而斗争》,其作者耶林(1818-1892),生于德意志北部的一个小镇上,父亲是一位执业律师。耶林以其不朽成就,得以与萨维尼、祁克并列,成为19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也是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其思想不仅对西欧,而且对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权利而斗争》是耶林最著名的著作,本书在世界各国广为传播,在推进现代法治的进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对于正在迈向法治国家的中国而言,本书尤为不可替代。本书经郑永流教授的精心翻译和校订,忠于原文文意,力求信、达、雅。

除再版书籍外,我所郑永流教授在国际顶级法哲学刊物Archives for Philosophy of Law and Social Philosophy (德文缩写ARSP) 2016年第1期发表论文“A Theory of Legal Matrix”。该论文建构了一套法律矩阵理论,横轴表明知识的结构,区分了以教义为中心的研究和教义以外的因素,旨在辨别法律与非法律的要素。矩阵的纵轴则展示知识的用途,以分辨纯粹的学术研究与应用工作。两轴共同界定了法学在科学与实践智慧中的地位。这篇文章对什么是法学,尤其是法律教义学与非教义学的关系这个争论了一个多世纪的元问题作出了自成一家的回答。 ARSP于1907年创办,是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hilosophy of Law and Social Philosophy)的官方刊物,每年四期,刊登四种语言的文章(英德法西)。这是郑永流教授继“A Practical View of Law: Taking China in Transition as an Illustration(2009.2)”后在ARSP 上发表的第二篇论文。

3月15日,我所郑永流教授在《清华法学》2016年02期上发表论文《“中国问题”及其法学辨析》,郑永流教授认为"中国问题"在根本上是中国如何融入世界的难题,主要存在于如何安排社会制度上。它是在实现现代性这个构成性要素的过程中发生的,在偏离、满足方式上的特殊性并非反构成性要素。问题不是既定的自在之物,而是由理诊和制度所制造。法律人讨论中国问题的独特方式是用适法性判断其可否变成法律问题,法律问题又不同于以体系化和理论竞争为目标的法学问题,两者并无意义的高下。中国法学家能否得到主流法学界的身份认同,不在于"怒其不争"的烈度,而取决于自身理论原创力的大小。 郑永流教授如剥洋葱一般层层深入讨论,从问题导向、中国问题,再到法学问题,每一步都展现着柳叶刀的精深。

如果说《重识法学:学科矩阵的建构》是对法学元问题做出的独特回答,那么《“中国问题”及其法学辨析》则原创性地提出用“适法性”去判断其是否变成法律问题,完成了惊险且成功的一跃。

作者:袁筱玮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5级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