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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导师、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研院通知”),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学位申请人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二、网上填报信息(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

(一)学位申请人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8时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20时(请大家尽量提早提交,以免系统延迟造成提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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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或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录研究生系统。校外网络访问“智慧法大”须先登录VPN,详见《关于变更信息系统校外访问方式的通知》,校外访问流程:登录VPN—>登录智慧法大—>登录研究生系统。

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身份选择“研究生”)

学位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按顺序填写并下载、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

2、预填写《学位授予登记表》。

3、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

4、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使用授权(独创性声明)。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命名格式统一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5、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详见附件一。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研究生系统中博士研究生提交科研成果环节截止时间: 2023年3月8日17时。


(二)导师在线审核毕业、学位申请

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8时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24时

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1、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2、审核《学位申请书》。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学位申请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11:30,14:00-16:30(逾期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 科研楼A413。

注:所有须在系统中填写生成并下载打印的材料,务必保持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1、提交纸质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不得电子签名)。

2、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不得电子签名)。同时,自助打印机上打印1份成绩单,装订在学位申请书的最后

3、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导师亲笔签名。

4、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7本(匿名版7本),博士研究生6本(匿名版6本)。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授权声明(独创性声明)。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交纸质版论文与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与《学位申请书》中完全一致。请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详见附件二

5、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复印件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二项第一款第5条提交电子材料要求。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复印件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提交学术成果复印件份数要求如下:

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两份

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五份(须隐去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姓名,其中未发表成果需提交word版。以“学号+姓名+名称”命名。)

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1:30,地点:科研楼A413。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详见“研院通知”。

所有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及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准予答辩。答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经本人及导师确认后完成以下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研究生系统)

1、填写并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同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署名版,PDF格式)。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封面须注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导师姓名和日期。论文封面详见附件三,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详见附件四,知网使用授权书详见附件五。

2、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3、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匿名版,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或致谢、使用授权(独创性声明)。命名格式统一为“10053_学号_LW.pdf ”。

以上网上材料提交及审批时间:答辩完成后一周内。


(二)向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一份。研究生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不得电子签名)。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署名版)。硕士研究生2本,博士研究生2本。若还授权知网,再加1本。

3、成绩单原件一份。自助打印机上打印。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申请人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研院2022年9月统一采集的照片。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提交学位申请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详见“研院通知”。


中欧法学院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pdf

 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docx

 附件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2021版).zip

 附件4 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doc

 附件5 知网使用授权书.doc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doc

 附件 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法大学位字〔2018〕2号).docx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