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速链接 - 正文

中欧法学院关于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各团支部、院研究生会:

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现将中欧法学院本次校级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知及推荐条件等要求

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http://xtw.cupl.edu.cn/info/1012/3355.htm

二、学院关于推荐条件的说明

1. 参评团支部和团员学生应符合学校通知中的标准。
2. 学生个人荣誉参评范围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具有正式学籍、在基准学制学习年限内的学生中的共青团员(含28周岁以下党员)。
3. 优秀团干部参评范围:在班级团支部中担任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层以上成员;任职时间6个月以上。
4. 优秀团员参评范围:各团支部共青团员(含28周岁以下党员),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中的共青团员(含28周岁以下党员)。
5. 成绩要求:本年度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成绩为从2020年5月至今的所有课程成绩。其中,博士生、双硕士中国法成绩按学校规定;双硕士欧洲-国际法课程考试不及格为截止现在未能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学分。

三、评选办法

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班级团支部可分别推荐一名候选人参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全体会议民主推荐。各班级团支书负责本班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
2.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院研究生会可分别推荐一名优秀团员候选人、两名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参评。院研究生会主席负责研会推荐工作。
3. 优秀团支部,各团支部可自荐参评。
4. 各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将学院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校级各项登记表、团支部申报统计表、成绩单电子版汇总后报学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说明:2019级双硕士欧洲法成绩单可不用本人提供,其他成绩单需要本人提供。

5.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由学生事务、教务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评选材料审查,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
6. 经学院党委审批后,学院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将面向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上报校团委。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可继续参评;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材料递交

请个人填写校团委通知附件中相应表格,团支部填写学院汇总表。各团支部收齐汇总材料,于4月25日中午12:00前,电子文件打包递交至:lishuang_cesl@cupl.edu.cn,同时发送至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团支部汇总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五四评优;单个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团支部名称+表格名称。

学院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后,需于4月27日前提交学校各项表格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中国法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欧洲法成绩单由学院提供)。

五、附件

1. 中欧法学院评优情况汇总表(团支部推荐) 附件:1.中欧法学院评优情况汇总表(团支部推荐).xls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与就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