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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双硕士及延期毕业硕士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士生导师、2017级双硕士及延期毕业硕士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法大发〔2013〕95号)和《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法大发〔2013〕97号)的相关规定,中欧法学院开展2017双硕士以及延期毕业硕士生中国法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士生中期考核前应完成中国法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不含社会实践环节),并修满规定学分(含已选修但尚未考试的课程学分,最终以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为准)。否则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结合中欧法学院的培养情况,硕士生的社会实践环节应于第三年学年第一学期完成并提交相关证明。研究生应将本学期已经选修但尚未出成绩的课程名称手写填入《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所要求粘贴的成绩单,并计算总学分,但最终以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为准。

申请开题的硕士生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认真、翔实、准确地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须附论文大纲),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中欧法学院网站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6月21日前,学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提交,并在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请导师签字。导师应严格要求学生提前适当时间送达导师本人审核并签字。

硕士生导师应按照学校及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充分履行导师的职责。在收到硕士生提交的上述表格后,及时、认真检查硕士生规定学业的完成情况和中期考核的规定内容,对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内容予以修改、审核,防止出现程序和内容上的偏差,并应翔实准确地撰写个人意见和评语。

硕士生在收到导师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的表格后,应于7月1日上午10:00点前送交学院办公室A407,逾期未交视为不申请。其中《开题报告表》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其余表格材料均一式一份。

双硕士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定于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欧法学院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