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结合校团委“五四”评优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集体奖:优秀团支部
个人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参评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具体参选范围:
1. 优秀团干部:班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层以上成员;
2. 优秀团员:各团支部所有共青团员(含党员)、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三、推荐条件
参见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http://xtw.cupl.edu.cn/info/1012/2484.htm)
四、评选办法
1. 优秀个人奖项,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名额和推荐条件,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全体会议民主推荐,进行认真评选,等额推荐。
2. 研究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项优秀个人奖项推荐名单。
3. 各班级团支部将推荐名单和登记表报辅导员审核。
4. 优秀团支部可自荐参评,将登记表报辅导员审核。
5. 学生事务办公室对上交材料全面审查考核后,确定表彰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
6. 经学院党委审批后,表彰名单将面向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彰对象。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可继续参评,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7. 校级各项奖项从院级奖项获得者中由学院再评选产生。
五、名额分配
1. 优秀团干部每团支部2名;
2. 优秀团员每团支部3名;
3. 优秀团支部2个,不分年级;
4. 研究生会名额另行确定。
六、材料递交
请个人填写附件中相应表格,团支部填写汇总表。各团支部收齐汇总材料,于4月18日中午12:00前,电子文件递交至lixiaolu_cesl@cupl.edu.cn,并抄送中欧学工邮箱:zoxg_cesl@cupl.edu.cn。个人荣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评者须附经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七、附件
1.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2.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 中欧法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4. 中欧法学院评优情况汇总表(院级)
中欧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