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100名修读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赴欧洲合伙人院校参加为期3周至2个月的选修课学习,具体包括90名2015级双硕士、10名2016级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单项中国学生,本次欧洲选修课的覆盖率为100%。凡是愿意到欧洲参加选修课学习的同学,均将获得访学机会。中欧法学院将承担中国学生的住宿费用以及旅行医疗险和个人责任险,并向中国学生提供一定金额的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待定。其余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选修课的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 |
名额 |
学习期限 |
时间 |
Europa-Kolleg Hamburg, Germany 德国汉堡欧洲学院 |
10 |
1.5月 |
2017年4月10日-5月26日 |
Maastricht University, the Netherlands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
8 |
2月 |
2017年4月16日-6月18日 |
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 Hungary 匈牙利中欧大学 |
18 |
1月 |
2017年5月13日-6月18日 |
Lund University, Sweden 瑞典隆德大学 |
6 |
1.25月 |
2017年4月26日-6月4日 |
Vienna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ustria 奥地利维也纳经济管理大学 |
6 |
1.5或2月 |
2017年5月1日-6月15日或5月2日-7月5日 |
Autonomous University of Madrid, Spain 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 |
25-26 |
3-4周 |
2017年6月或者7月 |
University of Strasbourg, France 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 |
26 |
3-4周 |
2017年5月 |
CESL, Beijing 中欧法学院 |
不限 |
4 周 |
2017年4月10日-5月5日 |
参加马德里自治大学或者斯特拉斯堡大学选修课的同学,可以申请在课程结束后,自费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进行为期一周的研究学习。合伙院校将为学生提供图书馆资源。
点击查看详细方案。
请同学们在2017年2月16日9:00之前把签字的选择声明以及护照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至meilelective2017@126.com提交教务办公室(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一旦提交,不得更改。教务办公室将按照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的现有平均成绩(截止到2017年2月15日公布的成绩)排名以及欧洲法第一学期的英语口语测试结果,结合学生的选择意愿对各线路名额进行确定。分配的原则是,排名在前,志愿优先。平均分计算公式为:设单科课程成绩为a,单科学分为b,则平均分=(a1b1+ a2b2+••••••+anbn)÷(b1+ b2+••••••+ bn)。另外,学院vis模拟仲裁庭代表队同学的成绩计算标准以及部分线路的特别要求,请查看详细方案。
选择马德里自治大学或者斯特拉斯堡大学选修课的同学如申请延期一周,应在选择声明中列明,以便申请相应期间的邀请函。
2017年2月17日学院将公布具体的名额分配情况。
中欧法学院将从北京委派带队老师陪同学生赴马德里自治大学或者斯特拉斯堡大学进行选修课学习。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北京,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