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项目 - 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 - 招生

招生

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关于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的郑重声明


招生须知

欧洲-国际法学硕士申请人须已获得(或到中欧法学院注册之前定能获得)法学学位,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际学生如果母语不是英文或者第一学位的教学语言不是英文,那么就需要满足中欧法学院的英语能力要求。国际学生申请人需递交能够证明语言能力的证书及其分数:托福:不低于100;雅思:7.0以上

 

申请材料(国际学生

1. 护照复印件

2. 简历

3. 填妥的申请表

4. 英文推荐信(申请人曾就读院校的教授推荐信)

5. 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6. 与申请人法学教育经历有关的成绩单及英文翻译件

7. 托福、雅思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英文水平的证书复印件

8. 完整的财务说明

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材料。学生前来中欧法学院注册时,须提交与电子文本一致的、经本人签名的纸质文件。

 

申请材料(中国学生) 

中国大陆申请人所需的材料以及考核录取程序与国际申请人有所不同,详情请参照中国申请人申请须知(链接

 

如果您要申请2021/22学年度的项目,国际学生请在2021年6月1日前递交申请;中国学生的招生简章将于2021年5月份发布。

点击查看宣传彩页

 

录取政策

中欧法学院将基于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审慎评估申请人是否获得入学资格。国际学生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但是中欧法学院会通过电话、校友传递或者任何其他可能的方式面试申请人进而评估潜在的入学候选人。

择优选拔是中欧法学院基本的录取政策,本院鼓励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他(她)才能出众的材料。

中欧法学院希望通过录取政策来促成地理,文化和种族多元化的学生群体。

历年试题:http://www.cesl.edu.cn/info/1278/22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