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研究 - 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 - 学术动态 - 正文

“中国问题”有多中国?——学术一则

    2018年5月11日,我院郑永流教授应吉林大学法学院之邀,进行 “‘中国问题’有多中国?”主题讲座。

郑永流教授的讲座围绕七个层层递进的议题展开。

         第一,学界关于“中国主体性”的话语具有浓厚的“中国特殊论”色彩,伦理感和身份 意识突出。

    第二,中国问题不应当被解读为仅发生在中国,而他人没有的问题。

    第三,需要批判地审视中国问题特殊论。学界关于“法的中国性”等话语是一种“绝对的相对”,企图以伦理性代替构成性。

    第四,中国问题根本上是一个如何融入世界的难题。“中国问题”应被视为具有人类“一般性”、“普适性”、但具有中国特殊式样的问题。

    第五,中国问题论者通常断言理论和制度是“问题”的产物,这种决定论的立场实则忽视了未经任何理论和制度所染指的纯粹问题是不存在的。

第六,“中国问题”并非只能由“中国理论”、“中国制度”来解决。

第七,中国学界需要国际水准的理论推进和创新。当今的学术全球化使用的是一套相互听得懂的概念、术语和理论,中西方社会具有很大同构性,“主体性”话语反映的是中国学人在国际学术界集体失语的身份焦虑。针对这一问题,郑永流老师认为,中国学人唯有以参与者的身份通过理论创新,来获取学术尊严和话语权。

   (上述内容转自中国理论法学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