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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2017年双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配方案

1.     奖学金分配规则

规则一: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新生奖学金总名额为录取考生总数的70%(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进位);推免生应获得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学生,应优先获得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除外)不享受奖学金。

规则二:按录取总分高低排名。

因此,奖学金分配有以下区别对待:

1)通过本院2016年夏令营考核录取的推免生与通过本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推免生分别参评奖学金。

2)统考生奖学金名额等于奖学金总名额减去推免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统考生,按录取总分排名,成绩高者享受等级高的奖学金;

4)如奖学金名额有剩余,分配给调剂统考生,按录取总分排序,成绩高者享受奖学金。

说明:本院2017级双硕士研究生中没有调剂录取的推免生。

2.     奖学金等级和金额

2017级硕士研究生共录取111人,其中推免生30人,统考生81人(包括1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新生奖学金分四等,其中:特等奖学金30,000元(占5%);一等奖学金23,500元(占10%);二等奖学金15,000元(占20%);三等奖学金9,000元(占35%)。

中欧法学院2017年双硕士新生入学奖学金分配

(单位:元)

录取总人数

111

推免总人数

30

夏令营优秀营员推免录取人数

20

统考总人数

81

统考一志愿人数

38

统考调剂人数

43

等级

金额

分配比例
 (
x%

获奖人数
 (四舍五入)

金额

总人数

推免

统考

=x%*录取人数)

四舍五入

比例
 (
x%70%

推免奖学金总人数

推免奖学金总人数
 (四舍五入)

夏令营优秀营员推免录取奖学金人数

参加推免复试奖学金人数

统考奖学金人数
 (
=总人数-推免人数)

特等奖

30000

5%

5.55

6

7%

2.14

2

1

1

4

180000

一等奖

23500

10%

11.1

11

14%

4.29

4

3

1

7

258500

二等奖

15000

20%

22.2

22

29%

8.57

9

6

3

13

330000

三等奖

9000

35%

38.85

39

50%

15.00

15

10

5

24

351000

总计

 

70%

 

78

100%

30.00

30

20

10

48

1,119,500

 3.     奖学金分配方案

3.1根据以上奖学金分配规则,推免生奖学金分配方案如下:

参加20169月份推免生复试的考生:第1名,获特等奖学金;第2名,获一等奖学金;第3-5名,获二等奖学金;第6-10名,获三等奖学金。

参加2016年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推免生:第1名,获特等奖学金;第2-4名,获一等奖学金;第5-10名,获二等奖学金;第11-20名,获三等奖学金。

 3.2根据以上奖学金分配规则,统考生的奖学金分配方案如下:

1)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统考生:第1-4名,获特等奖学金;第5-11名,获一等奖学金;第12-24名,获二等奖学金;第25-38名,获得三等奖学金。

2)统考校内调剂考生第1-10名,获得三等奖学金。

 根据以上方案,2017级新生共有78人获奖学金,奖学金总额为1,119,500元,覆盖率为70.27%

现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向教务办公室潘辰唯老师反映。

电话:010 5991 5793

邮箱:panchenwei_cesl@cupl.edu.cn

地址: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A412办公室

中欧法学院

2017年7月7日